回顾年夜饭:为何成了“夫家专利”?
结婚二十多年来,在2005年我才第一次在除夕夜回屏东和娘家人吃年夜饭。
民国六十八(公元1979)年初,我赶在农历年前结婚,因为听说接下去的一年是「孤鸾年」,不适合结婚。在南北两地匆匆办完婚宴之后,回到先生苗栗的家,和他家人一起围炉。先生家人都是淳朴善良的人,虽然少了娘家的轻松欢乐,但因当时我自己还处在忙乱的情绪中,不太有现实感,也尚未体会婚姻对女人的真实意义,并没有太强烈的感受。倒是那几天,清晨听到婆婆在厨房忙的声音,就会赶紧起床,杵立在大灶旁,虽然不知道能帮什么忙,却隐隐知道当媳妇最好这样做。身体原来比脑袋还机警。
后来听很多女性朋友描述,结婚第一年在夫家吃年夜饭的情景,根本食不下咽,一直想着娘家的餐桌从此少了一人,还有人忍不住逃回房间先哭一场,擦干眼泪再出去跟那一群“陌生人”把饭吃完。
年夜饭必须要回婆家吃吗?
结婚后第二年,我们出国念书,在国外待了五年,回到台湾时,多了两小口。经过几年婚姻和当妈妈的生活,我自己的女性意识开始蠢蠢欲动,亟待萌芽。
长出性别意识的我,当然会对年夜饭为何是“夫家专利”这件事感觉不平,对此,我自有平衡之道。因为平日住在台北,而公婆后来也迁居台北,每年我们因此就近先在台北和他/她们吃年夜饭,然后在大年初一回屏东。第一年这样计划时,给的理由是想跟一般人错开时间,交通才不会那么塞。公婆并没有反对,阻力反而来自週遭一些女性朋友,她们告诉我,按照习俗,女儿要年初二才能回去,否则对娘家不好,叫我最好先问问娘家肯不肯让我回去。我当场傻眼,真的打电话回去询问,没想到妈妈说:“回来就好,管它哪一天!”其实妈妈前面还有一句:“只要你婆家没意见!”
吃了这颗定心丸,“大年初一回娘家”就成了自此之后每一年我的过年方式。二十年来,坐过火车、搭过飞机,最经常开车。早些年大年初一上路,确实达到错开尖峰交通的目的,后来则逐年壅塞(是越来越多女儿也在初一回娘家了吗?)但我还是照旧初一回娘家。
我的另一个平衡之道是以量取胜。虽然在婆家吃年夜饭,但大年初一回娘家之后,通常可以待上好几天,和父母家人一起聚聚,从事许多户外活动,享受南台湾温暖的冬阳,度一个心满意足的年假再回台北。
年夜饭回哪边吃,应是二人相互协商,并无不可打破的传统。
别说我爱计较。一个社会,如果儿子理所当然就可以享受许多事,譬如逢年过节都可以在家陪父母,而女儿身上却总有这么多束缚和禁忌,当然是不公平的。这种种设计既是男女不平等的产物,而这些差别待遇又会回头助长一般人重男轻女的观念。改变不会“自然而然”达成,非得有积极作为不行。
《大年初一回娘家》,分享日常生活中的种种性别习俗并思考改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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