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扯淡?瑞幸咖啡道歉:对任何涉事人员,绝不姑息!等着他们的是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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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迪 来源:中国基金报
今天,瑞幸董事长陆正耀终于在朋友圈回应财务造假一事,他表示羞愧且痛心。
刚刚,瑞幸咖啡公司也发了道歉信!
瑞幸咖啡董事长:羞愧、痛心
陆正耀说,“感谢很多朋友的关心问候。出事以来,我非常羞愧、痛心。瑞幸创业初衷是想做一杯好咖啡,服务千万用户。但是造假事件出来后,让太多人失望、受伤!包括一直信任我们的投资人、合作伙伴,喜爱我们的消费者,还有兢兢业业的瑞幸员工和他们背后的家人。
我个人非常自责。无论独立委员会的最终调查结果怎样,我都会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全国数千家门店,数万名员工还在正常运转。这种特殊时期,我需要给一线员工们打气,他们都是勤勤恳恳服务客户的好员工,是无辜的。我说“元气满满”,是要给小伙伴们打气。这个时期,我们更要稳定住运营,持续服务客户。
过去两年公司跑的太快,引发很多问题,现在狠狠的摔了一跤,我作为董事长难辞其咎!借朋友圈向所有人诚挚道歉 — 对不起大家!
我接受一切质疑和批评,并会尽全力挽回损失!”
瑞幸咖啡正式发布道歉声明
今天下午两点零四分,瑞幸咖啡官微也发布道歉声明。
瑞幸表示:“对于此次涉嫌财务造假事件,及其所造成的的恶劣影响,瑞幸咖啡在此向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道歉。
涉事高管及员工,现已被停职调查。瑞幸咖啡董事会已委托由独立董事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及其委任的第三方独立机构,进行全面彻底调查。公司会第一时间向公众披露调查的一切问题。
对于涉事人员,公司将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不会包庇,绝不姑息。
公司也将深刻反思忏悔,强化内控合规。与此同时,公司会持续服务社会,保持正常经营,稳定员工和门店业务。
我们深知自己的每一步都来自千千万万客户的支持,也将倾尽全力,为用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服务。
再次郑重道歉!”
多起集体诉讼要来
自财务造假爆出以来,瑞幸的股价已经从26.2跌到了5.38,下跌近80%,投资者损失惨重,有机构投资者甚至亏损百亿人民币。
美国的GPM、Gross、Faruqi等多家律所宣布,已就证券欺诈行为对瑞幸咖啡公司和特定管理人员提起集体诉讼。
在现在的关键时刻,瑞幸声称在上市前已购买董责险。据悉,瑞幸董责险总保额接近两亿人民币。
总保额2500万美金
瑞幸事件牵涉至少八家保险公司
董责险通常由公司购买,当董事高管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决策失误而导致投资者利益损害时,股东的索赔进行民事和法律费用的赔偿由保险公司赔偿。
通常,投保该险种后,若公司因董监高行为而遭遇集体诉讼,那么需赔付的民事赔偿和天价律师费,均由保险公司在投保限额内赔付。
董责险的赔付金额动辄数百万美元,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资金压力。
根据安联此前发布的全球企业及特殊风险报告显示,董责险因被保险人违反职责平均需赔付100万美元以上。在企业责任大型案件中,董责险的理赔金额可高达数亿美元。
据公开信息,瑞幸此次购买的董责险是多层嵌套的带有超额赔付层的共保保单,结构十分复杂。即在基础层多家险企共保保单外,还叠加了多层超额赔付层,每当赔偿金额超过该层可负担的范围,则触发下一层的保险公司的赔付,因而,此次瑞幸财务造假事件牵连了多家保险公司。
据《中国经营报》独家获悉,瑞幸咖啡董责险保单组成的“共保体”一共有4层,总保额达到25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底层共保体”由8家中资公司组成,除了中国平安产险外,中国太保产险(承保份额17.5%)、中国人保财险(承保份额15%)、中华联合财险(承保份额15%)、国任财险(承保份额10%)、大地保险(承保份额5%)、锦泰财险(承保份额5%)、前海财险(承保份额2.5%)也在其中。瑞幸咖啡底层保额1000万美元,中国平安产险是“底层”首席承保方,承保底层份额达到30% of USD10m:即平安产险承保30%份额,承保保额是300万美元,按汇率计算约为2127万元人民币。
目前,平安产险表示已收到被保险人提起的理赔申请,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4月3日,受大盘下跌和瑞幸事件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中国平安下跌1.16%,中国太保1.91%。
是否赔偿惹争议
诉讼或延续多年
董责险主要是保障过失性行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通常,刑事犯罪和故意行为不包含在内。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而按照团体险保单的可分割性(Severability)条款,如果财务造假是刘剑和下属的个人行为,并非公司行为,那么即使财务造假行为属于故意行为,保险公司依然要进行赔付。
在团体保单中,可分割性是保护无辜被保险人的重要制度。作为团体险的一种,董责险也具有该特性,即其他无辜高管的保额保障,不会因个别高管的个人行为而无效。
通常,仅有董事长、CEO、CFO、董秘这四个关键职位的任职者的个人不当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公司行为。
平安董责险免除条款中也规定,除被保险公司过去、现在或未来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公司秘书(或与前述职位相当者)以外,任何其他被保险个人的行为不应被推定为被保险公司的行为或其亦知晓。
瑞幸咖啡案例中,刘剑为COO,并不属于以上四个关键职位,但若保险公司能证明上述四职位的高管参与、知情甚至授意,或者证明COO与四职位重要地位相当,则有可能争辩财务造假行为是公司行为,这或将成为索赔案的争论焦点。
通俗地讲,如果财务造假是刘剑自己完成的,董责险通常会赔付,但如果能证明财务造假是公司层面实施的,那么董责险则有充分理由拒赔。
那么,如果保险公司能以“不实披露”的相关条款质疑保单效力,从而从一开始就撤销董责险保单,能够避免赔偿吗?
这也需要区分个人行为和公司行为。
成熟的董责险中,通常有Non-Rescindability条款,即董责险保单的效力不能因部分高管的个人披露不实行为而消失。因而,即使在投保时,刘剑并未披露自己的财务造假行为,整张保单也不会因此无效。
在美国司法实务中,也积累了许多类似判例。以Inre health South Corp,Securities Litigation案为例,health South公司的前任高管认罪后,他们承认在公司财务表格上作假,保险人试图以投保申请信息不实为由撤销该公司的董责险。法院判决认该董责险中包含分割条款,因而保险公司不能撤销对所有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仍需赔偿。
平安董责险产品责任免除条款中也明确指出,在确定是否适用该项责任免除时,任何被保险人的行为不应被推定为任何其他被保险个人的行为或其亦知晓。
但若能证明不实披露是公司行为,那么保险公司无需赔偿,而在实务中,取证往往是难点。
上述责任免除条款,均为瑞幸是否能获得保险赔付造成了许多不确定性。
此外,鉴于瑞幸咖啡此次财务造假的情况比较复杂,最终赔付决定仍需监管和法务的持续调查才能最终定性,本次事件相关的集体诉讼和赔付或将持续多年。
安联全球企业及特殊风险报告表明,董责险索赔案件无论是驳回或是解决都将更为缓慢,这意味着诉讼时间更长、抗辩费用更多、和解金期望值更高。例如,美国证券集体诉讼案件平均耗时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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