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合肥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侧改革再发力
亮成绩
线上线下触手可及
2014年以来,合肥市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惠民利民工程来推动,取得了积极成效。
找短板
四大因素制约发展
然而,在调研中,工作人员发现当下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仍有差距。掣肘因素主要体现在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资源配置不够均衡、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等4个方面。
“公共法律服务体现的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公益性特点,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尚未完全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产品的供给和服务体系的全面深度发展。”合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陈尚茹说。
法律服务资源区域分布不平衡的现象较为突出。绝大多数律师集中在城区,全市4257位律师中5个县(市)律师仅200人,县(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小、力量弱;全市8家公证处共136人,5个县(市)公证人员仅41人;18家司法鉴定机构有17家位于合肥市区,仅有一家位于巢湖市;开发区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设置方面虚化弱化。
“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机关抽调的工作人员担任,而村(居)多数由“两委”工作人员兼任,通过财政购买服务和志愿参与的法律专业人员很少,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动力不足。
《报告》指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才能共同完成,目前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服务运行等方面整体设计、协调推进还不到位。
再升级
便捷高效均等普惠
发现问题是第一步,解决问题是硬道理。陈尚茹介绍,合肥市力争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报告》为此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全面健全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模式,探索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全面健全保障机制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积极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模式,探索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
加快促进资源整合
逐步优化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资源的布局,并通过远程服务和网络服务模式,实现法律服务资源合理流动和均衡发展;充分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形式的多元化。积极引导律所、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以结对帮扶等方式向县域、开发区倾斜,建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逐步提升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领域专业专职人员配备数量,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技能指导交流等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专业人才数量与质量的全面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亲爱的粉司们
往期精彩(点击查看)
记得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