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 | 合肥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合肥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01
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02
考前14天,应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从10月17日开始,每日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moj.gov.cn)完成健康状况填报,并在10月21日至3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签订《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03
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04
2020年9月27日后曾到过青岛市辖区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应持有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05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06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有条件的考生可自备消毒湿巾、手套、纸巾,手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在考点考前入场和考后统一离场阶段,均必须佩戴口罩,除在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时摘下口罩外,在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07
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于每场考试前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后扫描“安康码”,体温检测结果不超过37.3℃且“安康码”为绿码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可适当休息后复测。对接受2次体温检测均超过37.3℃的考生,须在考点留置观察区等待下一步处置。
08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专业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等待下一步处置。
09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0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须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往期精彩(点击查看)
看完记得点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