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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 | 资格申请统一受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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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日,司法部令第146号公布《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月25日至2月3日,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共计1400余人在合肥市提交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合肥市司法局顺利完成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施行后首次资格申请审查工作。

为规范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审查核查、审核认定、证书颁发、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制定了《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明确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法律职业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主义法律职业队伍的工作方向;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实施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应当遵循程序规范、高效便民、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了司法部负责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制作颁发等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核查、证书的组织发放等工作,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地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查和证书发放等工作。

合肥市司法局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审查工作。及时通过官网、官微发布资格申请受理事项公告;提前与司法部官网后台技术公司联系,在网上资格申请通道设置现场受理预约程序,实现疫情防控人员分流;关注合肥考区成绩合格人员网上资格申请进度,及时电话提醒3名未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提交网上申请人员尽快办理了申请手续;主动减少现场提交材料,公告将司法部规定提交的申请人证件照片改为由合肥市司法局根据申请人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代为打印,且不收取费用;点对点发送手机短信提醒所有成绩合格人员在资格申请现场受理期间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在市司法局办公楼专门设置资格申请现场受理通道,做好安康码扫描、体温检测登记、14天内行程登记、场所和设备消毒等防疫措施,引导资格申请人员有序办理现场受理审查,不仅提升了服务质量、增强了服务效率,更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好评。

按照《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肥市司法局已于日前完成了合肥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书面审查报告与相关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核查。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对全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报司法部审核认定并制作、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来源: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编辑:吴昊、任芳影

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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