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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吵架“气死人”担责吗?




今天和老张因为工作上的事吵了一架,真是气死我了!

工作的事情可以好好商量,老张年纪大了,还有高血压,万一气出什么好歹你也要担责的。





就是吵了一架而已,再说我也不知道他有高血压,要真是病倒了怎么能怪到我头上呢?

你还别不信,我这有现成的案例,给你讲讲吧~




  案例  



某日上午,吴某与夏某因菜园地的事发生了争吵,双方展开了辱骂,经人劝解之后才离开。谁料,夏某因情绪激动身体出现异常,送至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吴某垫付了30000元丧葬费。双方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夏某亲属认为吴某明知夏某身体不好还与他吵架,夏某是被吴某气死的,吴某应承担全部责任。吴某认为自己对夏某身体健康状况并不了解,对他的死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终止,夏某家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法院查明审理后认为:公民生命健康权受到保护。夏某死亡与吴某和夏某之间的争吵、辱骂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吴某应根据自身过错及事故原因承担15%的赔偿责任

相关依据是啥?

  搬法条,看专家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吴某与夏某因菜园地事宜发生争吵,与夏某互相辱骂,致夏某情绪激动。经过司法鉴定中心对夏某死亡原因进行鉴定,情绪激动可诱发原有心脏疾病急性发作而猝死,夏某死亡与他们之间的争吵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还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因此,吴某应根据自身过错及原因力的大小承担夏某死亡所造成的损失。


  专家提醒  


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可以将“气死人”的行为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主观无恶意。“气人者”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正常说话,因为对方比较激动导致死亡;“气人者”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二种,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


大司兄有话说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凡事常怀宽容之心,切莫逞口舌之快,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来源: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编辑:吴昊、任芳影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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