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客】直播自杀!他敢播,你敢看吗?
什么“你丑你先睡,我帅我直播”,什么“最帅的你赶紧来最牛的XX直播”……好吧,检直君有自知之明,虽然我的网名和“简言君”很像,但很明显人家是靠“颜值”的,我只能靠“言值”了。
直播自杀的人,其实大多数人本身是没有真的自杀的想法的。真想自杀的人一般不会选择网络直播的,想吸引关注的可以跳楼,想默默走开的可以吞药,真正要自杀的,没有心情求关注,求围观。就像检直君看古装剧,里面的人最喜欢说的一句废话,一定是“臣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这句话是典型的废话,你不管怎么回答他,最后肯定是要讲的,这就叫作秀。严肃点来说就叫求关注求围观,在心理学上叫认同需求。在网络直播更重要,因为对于主播们来说,围观就是收视率,关注就是人民币,那都是钱啊!毕竟现在整顿得严了,连吃个香蕉都不许了,为了收视率只能靠自杀了,这也真的是蛮拼的了!所以这种叫作秀,你认真你就输了。既假唱之后,又有假自杀,你说这诚信都去哪了?严格来说,还涉嫌欺骗消费者。
当然还有极少数是真的要自杀的,这就叫作死。这种我们是要谴责的,生命那么美好,你是有多想不开?很多事情现在你觉得像珠穆朗玛峰跨不过去,你过20年后再回头看,那就是你脚下的一个小土坡。检直君大学时失个恋感觉整个世界忽然一起天黑,到现在看,那不就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嘛!所以,风物长宜放眼量,真没那个必要。不过虽然叫作死,但这种真的要自杀的,不构成刑事犯罪。为啥?因为是的话麻烦了,自杀是犯罪,好嘛,定他故意杀人罪。然后你把他抓起来,严惩,判他死刑,你说你是帮他呢,是帮他呢,还是帮他呢?所以,自杀和吸毒一样,叫做自损行为,刑法是不介入的。
分析完直播者,再来看围观者。围观者也分为两种,一种不说话,就静静的看他装逼,哦不,是自杀。这种人我们说他冷漠,看着一条生命在自己眼前逝去竟然无动于衷,但是这也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见死不救”,在刑法上最多被评价为“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有个最为核心的特征,叫做“作为义务”。如果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必须制止或者救助,那么我们就不能要求每个人都越过道德的边境,成为社会的圣人,所以见死不救不是犯罪。
还有一种围观者不止看,还起哄闹事。这种人俗称“看热闹不嫌事大”,边嗑瓜子边看,边看还边说“咋还不死呢?”“刀子再划深一点啊!”这种人我们说缺德,但是是不是属于犯罪呢?也未必。因为这种起哄,充其量是一种心理上的帮助和强化。我们都知道,语言和行动不一样,虽然我们说言语如刀,但大致上我们总是能认可言语是不可能直接杀死人的。会被言语动摇的人,我们通常说这个人心理比较脆弱,而不会说这个骂他的人有罪。比如诸葛亮骂死王朗,这事我们不会怪诸葛亮毒舌,而是会怪王朗的心理健康学得不好。所以,语言和行为有着本质的不同,明知道别人要自杀提供行为上的支持,比如送把刀送瓶红牛的,可以认为提供了支持和帮助,但说几句鼓励的话,一般不认为具有帮助性,除非这种语言已经达到了和行为相当的地步,大致相当于发动了史诗级别的“鼓舞”。但是这不代表这些起哄的人就不构成犯罪,两高关于网络上寻衅滋事的解释,实质上是把网络视为了公共场所,所以如果在网络上肆意起哄,是有可能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后还得谈谈网络运营商,有人在你的网络上直播自杀哎,运营商有没有责任?还是分两种,一种是不知情的,现在直播都是独立的小房间直播,从技术上来说,确实无法要求运营商对所有直播房间的情况都了解,一句话,尽到了当前技术规范最高的要求,这种情况当然没有责任。还有一种是知情的,无论是事先知情的,还是网友举报的,总之你知道了,那你作为场所的提供商,当然具有管理的义务,起码要报警制止吧?你不尽到管理义务,真的发生了惨剧,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开玩笑,你的场子哎,你不看好?
好,到此我们就分析完了直播自杀事件中三方的责任。直播自杀如果不是搏出位,那就是真悲哀。有人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的权利,凭什么不能直播自杀?检直君要说,如果你在厕所看到一个人要拿贝多芬的名画擦屁股,你要不要制止他?这无关自我选择权利的问题,关乎对生命本身的尊重。很多时候,你的生命不止是你自己的,你的生命延续至今,已经和无数人建立了切割不断的连接。
遇到困难和挫折?这太正常了,可选择逃避,对不起,你不是勇士,只是一个loser,因为死去不需要多大的勇气,活着才需要勇气。而我之所以不敢看自杀直播,不是因为我害怕鲜血淋漓的画面,是我害怕久而久之,我会习惯血腥,我会习惯漠视生命,那样我将失去恻隐之心,不再能被称为“人”。
↓金牌主笔↓
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公诉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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