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把刚出生两天的孩子给扔了?!检察官该怎么办……|中国检察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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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的一天,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检察官郭晓旭来到看守所讯问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琼芳。年仅26岁的王琼芳,有两年吸毒史。几个月前,她就曾因盗窃被抓获,但因怀有身孕而被取保候审,产后仅3个月,又因盗窃被逮捕。
提讯过程中,郭晓旭对王琼芳说:“你的孩子才出生不久,你要给孩子做个好榜样,不能再做违法犯罪的事了。”可接下来王琼芳的一句话,让郭晓旭心立即揪了起来。
“娃娃生下来两天,我就扔了。”
“扔了?!出生才两天的娃娃,你怎么忍心?”
“我自己养不活自己,又是婚外生的娃,我跟她爸刘宝生翻脸了,只有扔了。”
震惊的郭晓旭立即向王琼芳询问了相关线索,并第一时间联系了警方和民政部门共同寻找弃婴。
经过多方排查,几天后,郭晓旭终于从旌阳区社会福利院得到了消息。
原来,在王琼芳遗弃婴儿的当天,有人在遗弃地点捡到该女婴。由于婴儿太年幼,社会福利院只有临时委托一对中年夫妇暂时代为照料抚养,他们还给孩子起了个可爱的名字——丹丹。
后经DNA鉴定,证实了王琼芳的确是丹丹的母亲。王琼芳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遗弃罪。
2015年8月,王琼芳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6年1月,王琼芳刑满出狱后,考虑到孩子的成长需要母爱的呵护,检察官多次做她的思想工作,希望她能抚养丹丹,没想到却遭到了拒绝。
而孩子的父亲刘宝生从没看过丹丹,甚至联系不上。而丹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都因种种原因拒绝履行监护职责。
“孩子最好是能回到父母身边,可是他们两个都吸毒,也没有固定的工作和经济来源,一个拒绝抚养,一个下落不明。”办案检察官也感到非常无奈。
随着丹丹一天天长大,她的户口和成长环境问题成了检察官们的“心头病”。郭晓旭向检察长陈伟汇报了这一情况后,陈伟立即表示:“一切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利益出发,尽快想办法妥善解决。”
2017年5月,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向该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由民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丹丹生身父母的监护权。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向该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
一切以孩子为重!庭审前,检察院、民政局和法院不但共同做了大量沟通走访工作,而且在警方的帮助下,检察官终于找到了失联已久的刘宝生。告知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后,检察官和他就丹丹的抚养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同时,检察官也再次联系了王琼芳,送达了法律文书,仍然希望她能够尽到孩子的抚养义务。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王琼芳、刘宝生仍坚持拒绝抚养丹丹。
2017年8月1日,旌阳区民政局向旌阳区法院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诉讼,申请剥夺王琼芳、刘宝生对丹丹的监护权。这是四川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生身父母监护权的诉讼。
8月18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并认定:王琼芳遗弃孩子,严重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应当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同时,刘宝生在得知孩子的存在后,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孩子处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风险,也应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2017年8月18日庭审现场)
8月23日,法院作出判决:依法撤销王琼芳、刘宝生监护人资格;指定旌阳区民政局为监护人。
作为丹丹的生身母亲,王琼芳在生下孩子两天后便将她遗弃在路边,情节恶劣,经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王琼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撤销监护人资格,只是帮助丹丹重新开始生活的第一步。目前,一对有收养意愿的夫妇,已与旌阳区福利院签订了助养协议。待民政部门公示后,这对好心人将成为丹丹新的爸爸妈妈。
一切都是为了孩子,旌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付出的所有心血,只是为了让孩子有个美好的未来,也希望丹丹的不幸遭遇不会再重演。
(文中除郭晓旭外,均为化名。)
(作者: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 马官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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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李春薇 陈俊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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