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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涵:“色狼冤案”是如何产生的?——评电影《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

王子涵 司法兰亭会 2021-09-17

重新发现并编辑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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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色狼冤案”电影——《即使这样也不是我做的》拍摄于2007年,在2008年日本电影学院奖评选中斩获不少奖项。两个多小时的观影结束后,我的心里五味杂陈,必须说,对于还未涉足实践的法科学生,这部电影足可以当做一部活的实践教材。

我们看惯了欧美律政剧中激烈的唇枪舌战、巧妙的逻辑推理或港台警匪片震撼的打斗、炫目的侦查特技。初看此片似乎会觉得枯燥如白水,但后来会发现这正是该片的独到之处。

影片以直接叙述的手法,将整个案件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每一个环节如流水般缓缓道来,就是一起在日本近乎常见的电车猥亵案件,一个案件正常的司法运作程序。没有离奇的故事情节,没有过多的音乐渲染,没有揪心的感情纠葛。只是通过到位的细节和人物表情展现人物内心情感和思想纠葛,让观者将所有的注意力倾注到一个普通案件中。

也许就是因为普通,它所传递的信息才深深的撞击了同样是普通人的我们。虽然影片的背景是日本,但不得不说影片所反映的实质性问题在我国是同样存在的。

简单的说,该影片直观的告诉了我们“冤案是如何产生的”。影片在最初便告知主角是被冤枉的,对于没有接触过诉讼的观众而言,内心一定会觉得清者自清,真相总会大白的。然而现实的逻辑并非如此简单。

影片多次重申日本司法现状——经过法庭审判的案件,有99.9%都被宣判有罪,也就是说,1000个被审判者里面,有一个人可以无罪开释。

在这样不可思议的现状下,端坐的不是正义,而是压抑着所有角色的司法体制。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无一幸免。最不幸的自然是真正无辜的被告人。

在这里,我不想笼统的强调正义的重要,而是希望通过对影片中典型人物的分析,探明现实制度对每一类角色的作用痕迹。

值班律师:被告人即主人公金子在被羁押后第一次请求会见律师的场景相信大家都印象深刻。值班律师滨田明告诉金子,在当前的司法现状下,审判程序极其耗时和艰辛,最后还很难判无罪,而和解交钱即私了就可以很快出去。接着,从成本和结果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似乎符合现实的分析。但得到的回应是金子惊愕的一句“可我没干啊”。

你可能在初看完这段时会感叹值班律师对真相的不顾和不负责任,但后来在受到质问后,滨田明坦明了自己在之前案件中为无辜的被告做无罪辩解却受到不公正审判后愤怒却无奈的内心。

——99.9%的有罪率可以成为律师的挡箭牌,辩成有罪是正常,辩成无罪是英雄,但有时不是律师不坚持正义,而是决定正义的法槌把握在法官手中。

警察:对金子进行直接讯问的年轻警察对金子的无罪辩解非常暴躁,而经验老道的警察官从“摸”转变为“不小心碰到”对金子进行诱导性的讯问。最终不顾金子的辩解记录下偏向于自愿认罪的有罪供述。

——为什么一定要让金子认罪?因为错误的羁押不仅会形成对被告金子的赔偿,还会影响警察的绩效考核和职级晋升?警察被要求在一定时期内完成一定的有罪立案指标,早已是众所周知的事。

检察官:狱友口中受过良好培训的稳重而明理的检察官,在听到金子强调有证人时恼羞成怒般的制止,最后还正色道“我已经看透了你狡猾的本质,我一定会让你落网”。

——检察官长期接触社会的阴暗面使他们心灵变得扭曲,后来逐步发展为不相信犯罪嫌疑人所讲的一切。“凡是犯罪嫌疑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是他们对金子们的第一印象;经验主义又使他们对警察的办案结果无比盲从:毕竟警察和你无冤无仇怎么会错抓你呢,况且我和你非亲非故为什么为了金子你这个陌生人的清白驳了警察的面子呢?还是那句话,大家是同一个大系统的“一家人”谁都不愿意得罪谁。

辩护律师:年轻的女律师须藤莉子从自身角度出发认为,全天下的男性都有性骚扰女性的嫌疑,在一开始便不相信彻平,但随着辩护的展开逐渐坚信金子的清白。

最初接触案件时,须藤莉子说了带有情绪的一句“还不能证明他是冤枉的呢”,主任辩护律师说“律师怎么能说这样的话呢,如果你觉得他是有罪的,那么你退出吧”

——律师如果一开始便带着自我偏见的有色眼镜看待自己的当事人,便难以客观冷静的分析和调查以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律师是司法运作的实践者而不单是受害人的守护者。

荒川正义是曾为法官的主任辩护律师,法官的经历使得他对审判现实和司法弊端更明晰,但他仍然是自信和充满正义的,一个好律师要理性与条理,也要对检察官和法官有透彻的了解,更要尽自己所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律师也屈服于所谓的司法现状,那么当事人最后的引路灯也就熄灭了。

法官:在这次审判中,法官进行了更换。公审的第一任法官倾向于认为金子彻平无罪,并在审判外对年轻律师说“审判最大的使命就是不能惩罚无辜的人”与影片第一幕的字幕形成呼应。而第二任法官倾向于认定有罪,并最终对金木彻平判刑。

——前面说,决定正义的法槌掌握在法官手中而不是律师手中,那么法官是不正义的吗?法院是正义的审判之所,法官应该以无罪推定原则来判案并坚持“法院不能使清白的人获罪”的原则。

但在考核制度之下,法官也是拿薪水的普通人。法院的无罪判决是检察官的灾难,例如,在中国,扣分降级可能在所难免,基于此,检察官必定会抗诉,而抗诉又很可能会使一审法官“前途不保”。如此一来,委屈被告一个,幸福公检法全家何乐而不为呢?

此外,像影片中说的:“法官短期内要审判很多的案件就关系到职务评定,法官的能力由处理件数来衡量,忙的只想快点结束,并且几乎都是承认有罪的案件。”可见,影响法官对公正评判的往往不是司法规律而可能是司法考核。

相信很多观众在观影时都会有一个假设: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会怎么样呢?会不会在一开始就听从值班律师的建议,为快速结束一切而咽下委屈?

看完我会想,如果所有被冤枉的被告人都像金木彻平一样坚持自己的清白,警察、检察官和法官还会继续这样吗?如果所有的律师都鼓励当事人坚持做无罪抗辩,还会这样吗?检察官和法官也如是。

答案我们都知道,不是他们不追求正义,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无奈。而这无奈也许正是不合理的司法制度及内部管控导致的。

我国的司法改革正走在路上,中国的冤假错案也是屡见不鲜。现状我们都明了,但能否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作者:王子涵,南开大学2013级诉讼法学研究生,现在天津从事法律实践。

编辑:朱桐辉,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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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

http://baike.baidu.com/picture/861917/861917/0/4afbfbedab64034fe20eaebaadc379310b551d4e?fr=lemma&ct=single#aid=0&pic=4afbfbedab64034fe20eaebaadc379310b551d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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