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经济》| 潘 璐: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一种路径
摘要:本文以河北省馆陶县翟庄村的黄瓜产业发展为例,分析了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形式及其运行机制。通过与其他农业组织化形式进行对比,本文阐释了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的特征,及其对于衔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意义。研究发现,从形成动因来看,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是效率机制与合法性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村集体在村庄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形塑了村民的集体认同,进而成为决定农业组织化形式的重要制度环境。从实践过程来看,村集体基于土地要素整合、提供技术推广和市场服务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横向联结关系,通过土地流转制度和产地市场交易制度协调小农户与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和其他组织化形式相比,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具有公共性、内生性和非契约性的显著特征。研究表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依然是现代农业经营中有效的制度安排。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村集体已经具备实现农业组织化的制度优势和资源基础,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可以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一种可行路径。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业组织化;村集体;小农户制度
在我国农业市场化进程中,现代农业组织创新的任务,就是在家庭承包制度的基础上进行制度创新,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利益协调机制和利益增进机制。在这一共识下,企业制度和市场制度往往被认为是最具代表性的制度安排(关付新,2005)。本文的研究表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依然是现代农业经营中有效的制度安排,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可以成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一种实现路径。和以企业、市场为载体的农业组织化形式相比,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在实践载体、动力和利益联结机制方面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第一,农业组织化载体的公共性。不同的载体决定着组织化过程中不同的联结方式。企业和市场为载体的农业组织化更注重经营主体自身的私利性,村集体的社会属性则决定了它与小农户的联结方式要兼顾公益性和经济性。以村集体作为农业组织化载体,从内部来看,体现的是村集体以公共服务供给的形式与小农户建立横向联结关系;从外部来看,体现的是村集体作为农村基层治理单元承接国家政策和资源的公共平台作用。与农业企业、合作社等主体相比,村集体既能以更加普惠的方式使小农户受益,也更具有衔接政策和资源下乡的合法性和组织效率。
第二,农业组织化动力的内生性。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动力来自于村庄内部,是基于小农户个体发展需求和村庄整体治理需求的耦合,而非企业和市场主体的外在赢利性驱动。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受到经济效率机制与基层社会治理合法性机制的双重推动,农业组织化的实施过程也是乡村社会实现内部动员和整合的过程。内部动力的推动和外部国家政策资源的可及性,使得村集体能够对小农户的发展需求进行回应。因此,这一动力特征使其比“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组织化形式更具有持续性,也更易受到地方社会的监督与制约。
第三,利益联结机制的非契约性。村集体将资源要素进行整合之后,以再分配的方式为小农户提供服务,使小农户从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中获益。村集体与小农户之间形成非契约性的利益联结关系,村集体以再分配制度对市场制度进行了替代和补充,这与企业和市场等主体通过契约交换与小农户形成的利益联结有本质区别。波兰尼(2001)指出,人类在经济活动中主要借助互惠、再分配与交换这三种整合形式维持经济体的统一与稳定,这三种形式共同出现在经济体的不同层面和不同部分之中。对于当前中国的农业组织化来说,如何以互惠和再分配的整合原则建立起新型的组织制度替代市场,是小农户规避市场风险、稳定存续的关键。
作为个案而言,翟庄村的农业组织化具有一定特殊性和偶然性:村庄蔬菜种植的历史、本地能人的带动作用、地方政府的农业项目支持等,都是形成村集体为基础农业组织化的重要因素。但是,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在不同地区也具有普遍的可行基础,这包括:国家现代农业项目的大量政策和资源投入、各地近年来形成的农业产业基础、脱贫攻坚行动对农村集体经济的重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等。政策保障、产业发展和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现实基础意味着村集体可以成为农业组织化的有效载体。个案研究法的意义不在于样本选择的代表性或典型性,而在于以个案辅助理论建构(卢晖临,2007)。本文的村庄个案在一定程度上呈现了村集体为基础的农业组织化的特征,个案本身虽不具有广泛代表性,但是村庄农业组织化的内在逻辑是具有一般性和普适性的,对于拓展农业组织化理论是具有启发意义的。
村庄自古就是一个兼具社会与经济双重功能的组织。在传统中国社会,村庄作为依靠血缘、地缘关系形成的共同体,发挥了社会保障和福利供给的重要作用,这种社会功能的实现是通过族田、公产等资产的再分配使用完成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制依然赋予了村庄这样的社会经济功能。集体土地所有制既具有社会保障功能,也具备激活土地生产要素的经济功能。村集体曾在组织和服务农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乡村的社会整合和经济发展,当前更是农村发展政策落地的重要连接点。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背景下,村集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性再次受到重视。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随着国家惠农政策和资源大力投向农村,村集体已经具备了实现农业组织化的制度优势和资源基础。如何加强村集体的组织制度建设与治理创新,与宏观层面的国家农业治理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对于乡村振兴的实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中国农村经济》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主办的中央级农村经济权威性学术刊物。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主要刊载农业经济、农村形势分析、农村产权制度、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投入与增长、粮食问题、可持续发展、农村金融与保险等方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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