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能成为新能源找矿的出路吗?
2021年7月9日,有加拿大公司注资背景的瑙鲁海洋资源公司向国际海底管理局(以下简称“海管局”)递交了一份深海采矿开发许可证的申请。在当时,其母公司加拿大矿产公司The Metals Company雄心勃勃,公开表示计划2024年在瑙鲁海洋资源公司勘探区域实现深海矿产资源的商业开发,并且希望在2025年达成1000万吨的年产量。
时间来到2023年,这份躺了两年的许可证申请,为一场舆论风暴开启了倒计时。
由于涉及多方面的问题,有关国际海底区域采矿业的规章与制度一直处在制定阶段。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和协定,如果在开发许可证申请提交的两年内,海管局未能完成采矿规章的制定,理事会就需要考虑是否批准相关的工作计划。这被简称为“两年规则”。
直到今年7月,相关的采矿规章仍在草案制定阶段,但瑙鲁海洋资源公司所提交的这份开发许可证申请,却已经超过两年的期限,获得在任何时候向海管局理事会提交采矿工作计划的权利。由于规章至今难以通过,如果瑙鲁海洋资源公司的工作计划在正式规章落地之前获得批准,该公司所瞄准的、位于太平洋东北部的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Clarion-Clipperton Zone, 简称“CCZ”),就将面临监督与法律约束极为薄弱的商业采矿活动。
2023年7月10日-21日,海管局第28届会议第二期理事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召开,会上有关海底开发规章和两年规则的谈判没有实质性的成果,理事会约定一年后对本届会议上达成的不具强制力的草案拟定计划重新进行评估。三天后,海管局第28届大会又在同一地点开幕,计划于7月28日落幕的这次会议,将有可能决定迄今仍然神秘的深海海底区域的未来。
新能源转型下的海底“淘金热”
深海采矿是指从深海海底提取和开采矿产资源的过程,一般来说,深海是指水深超过200米的海域。主要开采的矿物包括多金属结核、多金属硫化物和富钴铁锰结壳。目前深海采矿尚处在探矿及勘探阶段,未进入商业开采。海管局针对勘探活动为21家公司/机构签发了30份勘探合同,时效均为15年。
●深海采矿勘探合同覆盖海域示意图 / 国际海底管理局,2023年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若一个国营或私营企业/机构想要在国际海底区域勘探或开发深海矿物资源,须获得《公约》缔约方的担保,并提交相应的工作计划,上述提到的瑙鲁海洋资源公司担保国是瑙鲁,该公司提交的矿产开发申请位于被认为是目前全球面积和储量最大的结核矿区,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
●深海矿产之一多金属结核,通常为土豆大小 / © Wolfram Kastl, Greenpeace
随着各国气候雄心的加强,清洁能源技术将成为矿物需求增长最快的领域。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预测,到 2040 年,清洁能源技术对矿物的需求将至少增长四倍。由于深海矿物中含有钴、铜、镍和锰等元素,因此一些国家和企业认为深海采矿可以用来满足不断拉高的新能源矿产需求,深海采矿的支持者表示,陆地采矿的风险正在增大,同时从环境和社会角度来说更加具备破坏性。一些支持者还认为,深海不是人类居住地,在深海开采矿产无需与当地居民和社区协调利益,风险更小。
瑙鲁表示将因气候变化遭受巨大损失,同时指出开采相关区域的海底矿产是《公约》授予瑙鲁的合法权利。此外,挪威不仅公开强调通过深海采矿摆脱金属资源困境,还在不久前提议开放一部分挪威管辖海域用于商业化开采。
这些观点可能存在诸多误区:深海采矿的推进并不会终止对于陆地的开采行为;陆地采矿的负面影响不会在海洋中迎刃而解;海洋环境相比陆地更加流动、连通和多变,涉海人类活动的影响也不局限于活动区域,因此将深海采矿作为一种并不成熟的替代方案时,它的后果是复杂且难以预测的。
为了能够在深海作业,结核收集机器像一个房子大小的吸尘器,重达数十吨,在海底来回爬行收集结核,类似加强版“黄金矿工”现场。当然现实远比游戏复杂,因为作业过程可能造成毁灭性的影响。
反对声浪渐高
深海曾被认为是黑暗且不存在生命的,近年来海洋科考的发现不断刷新着人们对于深海生态系统的认知。克拉里昂-克利珀顿区是深海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之一,科学考察在这里发现超过5000种新物种,其中大多数为该区域独有,科学家预计88%–92%的生物仍然存在研究空白。
●深海发现的扁平蝙蝠鱼(Halieutichthys aculeatus)幼鱼,成鱼通常用鳍在海底“行走”
/ © Dante Fenolio, Greenpeace Science Photo Library
现有研究表明,深海采矿不仅会直接破坏采矿区域的生态系统,而且会带来更大范围的环境影响:采矿产生的悬浮沉积物可能堵塞呼吸器官导致生物窒息;声音传播介质的差异使得深海采矿的噪声触及(较空气中)更遥远的区域;矿物分离过程中,含有较高金属浓度的海水排进海里造成污染,这些金属随着食物链的传递在生物体内发生富集,最后可能进入海鲜产品中。
由于深海矿产所在区域往往拥有丰富且独特的生物多样性,以绿色和平和深海保护联盟(DSCC)为代表的环境机构呼吁谨慎看待深海采矿,应当厘清深海人类活动所带来的的影响,全方位考虑解决方案的利弊。在诸多问题仍待解答的前提下,应基于预防性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在深海采矿的开发进程上按下暂停键,而非迫于两年规则到期草率设定草案谈判的截止日期,并且提出开发活动与《公约》的海洋保护原则相违背。
除了环境影响,深海采矿的经济效益仍有待商榷。考虑到深海采矿运营成本包括采集、加工和运输等多个环节,加上过去几年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向投资商证明深海采矿这笔“生意”面临着挑战。今年7月19日,在理事会会议举行期间,全球37家主流金融机构(总资产超过3.3万亿欧元)发表联合声明,反对在全面了解环境、社会和经济风险以及替代方案之前推进深海采矿,并提到增加循环经济投资可能是更有效的方式。
深海采矿的社会公平问题也尚存争议:根据《公约》,深海矿产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据为己有,应公平分享开发深海矿产资源产生的利益。然而管理机制的空白意味着深海采矿带来的惠益如何分享存在不确定性。另外,面临经济瓶颈的小岛国可能因为短期经济收益驱使为采矿公司做担保国,却需要长期承担采矿活动带来的环境后果。
当前正在召开的第28届大会上,与会成员从36个理事会成员扩大到168个缔约方,大会或将史上第一次围绕是否暂停深海矿产开发展开讨论。根据《公约》,大会作为海管局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制定“区域”内活动的相关政策,并且应确保资源管理措施符合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原则。
对于海洋生物来说,2023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今年6月,历经近20年漫长的谈判,联合国193个成员国通过了一项极具历史意义的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即“BBNJ协定”),为全球海洋保护注入了新的生机与希望。时隔一个月,海洋命运又迎来了新的关键节点。新能源转型,是否意味着人类一定要把集矿机开向深海?(责编 / 张希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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