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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消费就不让坐”有高铁设座卖高价茶 包装疑造假

2018-04-03 中国工商报

据澎湃新闻4月2日报道,青岛—长沙南G290次、荣成—上海虹桥G458次列车的餐车设置消费专座,乘客需花高价喝茶才能入座。



这种被称作“茶吧”的消费专座销售100多元到300多元价格不等的茶叶,乘客不消费就不能在茶吧坐着。在茶吧销售茶叶的乘务人员告诉记者,“条例”是济南的济铁的旅服公司制定的。




记者拨打了12306客服,客服称茶叶价格需要以车上的定价为准,设置都是相关部门进行核准的。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茶吧所售的“万仙楼”茶叶冒用了其他厂商的服务电话。



记者拨打了包装上的联系电话,接电话的制造商是福建安溪某公司。他们称自己并不是包装上标注的泰安某公司,并说从未听说过“万仙楼”。




记者就此事又询问了茶座的茶叶供应商。供应商回应“万仙楼”是其自营品牌,电话系印刷出错。


高铁设座卖高价茶曝光后,济南铁路局集团公司济南客运段官方微博4月2日发布消息称已迅速展开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此外,将对列车上相关经营企业加强监管,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济南客运段在微博中表示,利用部分列车餐车的少量台位开展茶吧服务,是2013年应旅客要求、为满足差异化旅途需要推出的经营项目。 


媒体锐评


新京报

从本质上讲,高铁餐厅是为不特定乘客服务的公共场所,如果高铁方面为了商业营利,以餐厅公共服务的舒适性为“饵”迫使乘客接受更高的商品价格,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问题还不止于此。消费专座提供的茶叶,原本一百多的卖到了二百多,还标注虚假生产商和电话。换句话说,这就是“以次充好”,甚至是“以假乱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对类似欺诈行为规定了惩罚性赔偿。


如果高铁方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则“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除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等。


对于高铁上该不该设茶座、该不该规定“消费才能入座”,争论较大。但是,高铁售卖疑似包装造假茶叶则不同,没人理解,更让人气愤。更让人担心的是,包装造假,茶叶是否也是造假?这涉及到食品安全的严肃话题。诡异的是,乘务人员称售卖只是“代卖”,且对售卖的合理性、监管部门等信息闪烁其辞、顾左右而言他、说法前后矛盾,都容易让人引发联想。消费“茶座”有专门的运营人员看管,乘务人员“卖力”推介等现象,更让人怀疑其中“有猫腻”。  

澎湃
南方网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这样的“强制消费”,一则是不顾消费者的感受,比如,有的消费者不喝茶水,为了占座就只能买茶?二则即便消费者愿意“花钱买座”,这些商品的价格也不能高得太离谱;三则座位搭售商品,虽是“行业潜规则”,但这些商品最基本地应保障产品质量合格,而不是靠三无产品糊弄人。


诚如律师介绍,餐车茶座要求最低消费,属于经营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加重消费者责任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如果使用假冒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茶叶,消费者可根据《食品安全法》依法维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所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综合澎湃新闻、人民网、南方网、新京报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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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编辑:靳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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