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133万!协会组织27家KTV企业串通加收服务费
10月13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公示,查处鹿城娱乐协会组织27家商务KTV企业串通加收服务费、操纵市场价格系列案,共罚没133.26万元。此案为该局查处的首起娱乐行业违规收费案。
今年2月底,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在一家KTV消费时被多收10%的服务费。执法人员对此开展调查,发现多家KTV企业在同一时间节点加收10%服务费。执法人员敏锐意识到,这样的“巧合”可能存在猫腻。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没有从KTV企业开始检查,而是“擒贼先擒王”,突击检查温州市鹿城区娱乐业协会。3月10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鹿城区娱乐业协会立案调查,获取微信群记录、会议签到本、文件等主要证据。掌握案件线索后,该局第一时间抽调执法骨干成立专班,制定“兵团作战、各个击破”的查办预案,同一时间集中行动和收网,于3月19日依法对27家商务KTV企业立案调查。
经查,鹿城区娱乐业协会是经鹿城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共有会员90多家,其中商务KTV企业56家,其余是量贩KTV企业。商务KTV企业根据规模、消费档次由高到低又分为A、B、C三类,具体为A类商务KTV企业6家、B类29家、C类21家。
2021年1月底至3月中旬期间,鹿城区娱乐业协会应部分会员提高收入要求,以开会、微信群讨论、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多次组织各会员商讨2021年春节期间加收10%服务费事宜,并形成一致意见。
2月8日,鹿城区娱乐业协会印发《关于商务KTV包厢增加服务费的通知》,通知各会员执行实施“A类、B类商务KTV企业春节期间及节后加收10%服务费,C类暂不执行”。至案发时,除少数自愿放弃加价的商务KTV企业外,6家A类、21家B类商务KTV企业已按协会文件要求加收10%服务费。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认为,鹿城区娱乐业协会组织会员并发文要求执行“加收10%服务费”之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串通价格行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第三款之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同时,27家商务KTV企业相互串通、加收服务费行为,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该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逾期未退还价款,并处罚款。
本着“同案同罚”的要求,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统一办案进度及处罚幅度标准,让上述当事人心服口服,主动配合案件查办。9月30日,在2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上述当事人均按时缴纳了罚没款,无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业协会组织会员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发现难、取证难,此案的查处为执法人员监管相关领域、查办同类案件积累经验,对违法主体起到极大震慑作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较好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臻伟
执行编辑:黄星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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