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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梳理各方意见,促进社区矫正科学立法
12月20日,省司法厅召开《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相关领导,省法学会专家,知名律师,部分市、县司法局分管局长、社区矫正科长,厅法规处、律师处以及社矫局全体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副厅长谢超参加会议并讲话。
与会代表围绕《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深入热烈的讨论,结合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提出了全省社区矫正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各项修改意见建议。
谢超副厅长强调,一是《社区矫正法》应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社区矫正实际问题,切实体现责权利的相互统一。二是《社区矫正法》应立足中国国情,立足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三是许多现有行之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法规应该予以吸收并协调统一,避免法律冲突。四是《社区矫正法》应固化社区矫正实践成果,体现社区矫正实践中好的经验与做法。五是《社区矫正法》应借鉴国外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并与中国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结合。
谢超副厅长要求,要认真梳理各方意见,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反馈,与相关部门一起促进社区矫正科学立法。同时积极担当履责,提振精神,安定军心,切实做好当前的社区矫正各项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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