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 “无人超市”热火朝天的背后,竟有这些法律风险?你发现了吗?
这两天,
马云爸爸的无人超市又掀起了一波热潮,
惹来互联网行业以及零售行业的一阵热捧~
既然说到了这家“无人超市”,
那法星今天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它的“特别之处”吧~
没错,下面这家超市就是传说中的
“无人超市”
看起来简直高大上极了!
有图有真相↓↓↓
2017年7月7日
阿里巴巴推出“淘咖啡”
进门后无需掏出手机
离店时自动扣除费用
怎么样~
无人超市的购物模式
01
第一步:进店
第一次进店,消费者首次进店需要打开“手机淘宝”,扫码获得电子入场码,同时签署数据使用、隐私保护声明、支付宝代扣协议等条款,然后通过闸机,开始购物(以后来就不用再掏出手机了)。
02
第二步:选货
“淘咖啡”的超市区中,用户可以随意拿起任何一样商品,目前超市区陈列的是各种淘公仔和创意类商品,这和日常购物并没有什么区别,直到用户离店。
03
第三步:支付
离店前,用户必须经过一道“结算门”,也可以说是“剁手门”。它由两道门组成,当第一道门感应到用户的离店需求时,它便会自动开启;几秒钟后,第二道门将开启,此时“结算门”已经完成了扣款。然后,旁边的提示器会说:“支付宝共计扣款XX元”。
买单不用掏手机扫码,轻松完成支付!美则美矣,事实上还是有不足的。
当我们迎来“无人超市”的同时,
又有什么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呢?
“无人超市”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
真的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吗?
法星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18条第1款规定: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
虽然目前看来还有许多地方不够完善
但这依旧阻挡不了“无人超市”的强势来袭!
国内第一家24小时无人便利店
大约十几平米左右的面积
它的名字叫“缤果盒子”
长这样↓↓↓
大家可以把它和“淘咖啡”对比一下~
购物者通过微信扫描应用程序并打开了商店的门:
门店虽然小巧,但缤果盒子(Bingobox)商店有数百种产品,包括少量的新鲜食品。
购买
客户需要扫描每个物品的条形码。
然后通过微信支付或支付宝付款。
当你离开商店时,
扫描系统会检查你携带的商品。
店内使用面部识别系统来检查在场的用户
是否注册并通过正常途径进来。
虽然商店是无人办公的,
但是客户通过视频链接获得远程的客户服务。
每个缤果盒子(Bingobox)商店都是可移动的,所以可以把它摆放在他们喜欢的任何地方。
另外,门店的库存盘点和补货也非常智能化,一个人可以在20分钟内完成。
据说缤果盒子这样的智能门店可以实现四名员工同时经营40家门店的高度智能化,这对人力成本将是极大的降低。
但自开张以来,这家“无人超市”的命运
那叫一个“一波三折”...
先是因空调故障导致歇业,
后又因涉嫌违建遭城管上门调查。
据悉...
这家无人超市并不是从地面起建的,
而是拼接组装好后运来的,
因此可能涉嫌违建。
法星提示
违法建筑包括哪些类型: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五)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六)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七)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八)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法律规定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在现今的大数据时代,前不久,我们刚刚迎来了“共享风潮”,“无人模式”又无声无息地开始了,科技的发展是法律发展的一个推力,在新事物不断涌现的时代,法律也应当不断健全,跟上时代脚步,有效地应对各类风险。
推 荐 阅 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