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辛治洋:化解学生冲突的“集体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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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且富有教育性地化解学生的冲突,是教师常常面对的实际问题。一般来说,当面对学生冲突时,教师最想知道的是:谁吃亏了?谁先惹谁的?谁没道理?我该如何维护正义?在这种思维的主导下,教师处理学生冲突的场景常常表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窘境:其一是说不清楚。教师试图弄清楚“原罪”的发起者,学生也在抢着寻找对方挑起事端的证据。如此这般,要么能翻起“上次”,甚至“上次的上次”的沉渣,要么变成了骂人与打人、打轻与打重等行为性质或后果的争执。面对学生面红耳赤的争论,教师似乎都忘记了当初追问原罪的意图何在。其二是做不下去。说不清楚谁先惹谁了,自然也就搞不明白谁没道理了。本来澄清事实是为了解决问题,殊不知澄清事实的过程往往是之前冲突的升级版,由情境性的行为冲突演变成了理性化的行为辩解。如此这般,被裹挟的教师往往也就失去了最初的耐心,最容易想起来的做法就是各打五十大板,将矛盾的双方都批评一顿了事。其三是搞不明白。如果不出意外,各打五十大板的方法一般都能暂时性地平息这场争论。然而,望着学生远去的背影,教师其实心里很清楚,他们并非因为服气,而是因为不想引起更多的麻烦(包括教师的唠叨、请家长等)而放弃了争执。
教师之所以产生上述窘境和困惑,根本原因还在于,其理解与化解学生冲突的方式是基于割裂的个人立场。如果持有的是割裂的个人立场,教师就很容易将学生冲突理解为“敌我”矛盾,进而找出“战争”的发起方,然后还之以惩罚性正义。这样的理解和化解立场,不仅错误地理解了学生产生冲突的原因,还势必会造成学生的社会认知障碍。
我们不妨追问:学生为什么会把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提交到教师这里来处理?答案就是他们的冲突造成了彼此身心的伤害。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样的严重后果,他们之前所发生的就是一种互动而非冲突,或者说是一种冲突式的互动。互动论赋予了教师化解学生冲突的集体立场。所谓“集体立场”,那就是不再将冲突的双方割裂来看,而认为冲突本身就是双方互动的形式与结果。冲突的实质是基于对等的身份承认的基础上的价值互动和尊严维护。基于集体立场来解释学生冲突中的“打”和“争”两大常见行为,我们不难发现:
首先,“打”是一种特殊的相互认同方式。如同婴儿是通过嘴巴的啃咬来认识世界的一样,“打”往往成了幼儿与他人交往和互动的手段。对于这些孩子而言,“打”不是欺负人,而是一种游戏方式,或曰“打人的游戏”。成人之所以不愿意承认打架是一种游戏,主要是不认同其可能带来的破坏性结果,而非打架自身。否则,“打情骂俏”怎么能成为情侣的常见互动方式呢?作为交往方式的打斗的原假设是双方地位身份的对等。所以,我们很少发现跨界打架,见得多的是性别相同的、成绩相仿的、表现类似的同学的打斗。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容易打斗的孩子的学习成绩或行为方式很难得到教师认可,但是,打斗往往是学生通过同伴认同,来弥补被主流认同所排斥的认同空间的一种常见的互动方式。
其次,“争”是在对方面前维护自身尊严的方式。一般而言,冲突双方争的是,谁是冲突的发起者,谁在冲突中吃了亏?换句话说,如果我不是冲突的发起者,那我岂不是被对方挑战了尊严?如果我在冲突中吃了亏,那我岂不是在对方那里丢了面子?于是,被对方挑战的尊严和丢的面子需要在对方那里讨要回来。这种争论的行为本身就说明:尊严面子都是相互给予的。看起来是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实质却是向对方讨要尊严。所以说,争论的前提是对对方地位身份的认可,并基于这种认可来实现自身尊严的维护。
既然学生冲突本身就蕴含着集体认同,那教师也理应从“集体立场”出发来化解学生冲突。这需要从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教师需要引导冲突双方理解“集体立场”。如果学生基于个体立场来理解双方冲突,那冲突和化解冲突的过程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过程;而如果学生基于集体立场来理解双方冲突,就不仅仅认识到冲突既是具体的某个人的尊严利益的受损与维护,也是双方相互认同相互承认的结果。也就是说,教师要引导学生在冲突中发现相同点,这种相同不仅包括共有的活动场所和空间,也包括共同参与的活动和共享的活动乐趣。冲突中的学生只有抛弃各自为政的个体立场,站在集体的角度才能发现这些相同点。
第二,教师需要引导学生提升自尊的维护方式。学生冲突往往发生在低年级,比较集中地发生在某些孩子身上。这牵涉到儿童发展的两个方面。首先,按照科尔伯格的观点,低年级学生容易将公平理解为具体交换原则,你打我一拳,我只有还你一拳才公平,你羞辱了我一下,我只有羞辱你一下才正确。其次,某些家庭为害怕自己的孩子吃亏,让孩子“打回去”。而随着学生年龄和思维能力的增长,随着社会交往和社会认知的发展,大多数学生慢慢地习得了习俗水平的道德判断。教师的引导可以适度提高学生的道德认知发展水平,教育学生掌握集体的舆论和规范的要求,服从社会规范和公共秩序,提升自尊的维护方式。
第三,教师需要营造稳定和谐的集体氛围。现代社会已经很难有小国寡民式的生活方式,几乎所有人都在流动,社会每天都在变迁,家乡、故乡等概念正在逐渐消失,我们可以同在一个学区和学校,但却完全可能不在一个社区和生活小区。共同生活、依附关系和社会习俗都被削弱,从而集体生活的公共标准也很难被精确地固定下来。群体对个人的影响、个体互相之间的影响微乎其微。每位学生每天都来到同一个教室,但却难有集体目标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尤其需要和学生一起发现学校和班级的集体目标,制定集体生活规则和活动秩序,从而为学生形成集体立场创造文明健康和谐的集体生活氛围。
当然,集体立场只是理解和化解学生冲突的理论视角,它的运用要以维护学生安全和权利为前提。此外,学生冲突也只能仅仅是冲突,而非校园欺凌。
【作者:辛治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德育》学术委员】
【责任编辑:李至善】
【来源:《中国德育》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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