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王晓春:班规“七问”
欢迎点击上方「中国德育」关注我们!
一问:班规有哪些特点?
班规是一种公约。它的特点是在正规与非正规之间、自愿与非自愿之间、刚与柔之间。
法律、条例、学生守则都是正规的,它们都是由官方正式发布的,而班规则是由一个班级的师生自主约定的,相对不那么正规,但既然是约定,就有一定的约束性,至少在这个班里,它有一定的正规性。所以说,班规的特点之一是介于正规与非正规之间。
法律、条例、学生守则等的制定和执行,都有强制性,而班规则不同,班级师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制定班规,对于是否执行也没有特别的强制性要求。也就是说,违反班规的后果比违反学生守则的后果要轻得多,遵守班规,更需自愿。所以说,班规的第二个特点是在自愿与非自愿之间。
至于班规的第三个特点——在刚与柔之间,道理就很明显了,比起刚性的法律、条例、学生守则,班规要相对柔软一些。
首先需要弄清楚一个问题:班规是班级的标配吗?答案是否定的。很多班级并未制定班规,也管理得很好。因此,是否制定班规,应该看实际需要。班规不定也行,或者定了也起不到约束作用,这两种情况下都没有必要制定班规。现在师生负担都比较重,班规的制定和执行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如果流于形式,实无必要。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制定班规是必要的呢?当班主任威信较高,班级大局稳定,集体舆论比较健康且力量较强,有些问题凭借班规的约束就有可能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制定班规是比较明智的。之所以能够解决,一是制定规矩的过程使大家受到了教育,二是班规有不断提醒的作用,而有些不算根深蒂固的问题,经过提高认识、反复提醒,可以解决。
然而有时师生(主要是班主任)对班规的期望值过高。比如有个小学的班规写道:“勤奋好学争分秒,贵在自觉效率高。”这是宣传口号,不宜写进班规,因为勤奋好学、贵在自觉这些目标显然不是能“规”得出来的,班规无法承担如此重任,制定者的期望值太高了。这也说明制定者心中对班规性质的理解模糊不清。班规是一种需要遵守的规则,不是规划,制定班规不是宣扬奋斗目标。我发现有些教师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理解得太简单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假,但不等于有了规矩就能成方圆了,以为定了班规就能解决班级管理中的各种问题,这只是一种脱离实际的主观想象。
其实,班规只是众多教育手段之一,故只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不要说一个班级,即使一个城市、一个国家,许多刚性规定也常常有人违反。为什么?因为任何规定要执行到位都是需要条件的,绝不是有了规定就能解决的。社会上刚性的规定尚且如此,介于刚柔之间的班规就更不用说了。比如迟到问题,如果班主任批评、惩罚、找家长等办法都用了,还是不能解决,依靠班规就能解决吗?规定不准迟到,学生就不迟到了?显然不是这么回事。班规要解决的问题应该是较小的、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短期能见效的问题,不是特别难解决的问题。像是厌学这类问题太大,而且很顽固,就需要用个案诊疗的方式应对,靠班规是难以解决的。
我在网上查到了很多班规,发现不少条文都不是规则,而是号召。比如下面这些条文:
自信: 所有的同学都应该树立坚定的信心。
坚持: 锁定目标,不畏困难。
合作: 班级是个大家庭,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亲如兄弟姐妹,要认识到集体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竞争: 树立竞争意识,在做事上、学习上展开竞争,竞争必须是公开的、公正的。
我认为把这些内容写进班规不合适,因为班规的主要任务是禁止,而非倡导。班规是说规则的,规则是干什么的?规则是守住底线的。也就是说,规则告诉人们“不能做什么”,而不是“你要朝哪个方向努力”。一个人不自信,这是缺点,但你不能说他犯规了;一个人做事缺乏坚持,也是缺点,但你也不能说这是犯规了。再说一个人是否自信,是否能坚持,也不好确定,这些概念都有点虚,而规则只能处理很确定的事情,否则说不清楚,更没办法操作。由此可见,班规是防守型的。班规的内容最好都是禁止的事情,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这样才能起作用。要提倡的东西,可以用其他方式(如主题班会)进行,最好不把禁止之事与倡导之事混在一起说,因为二者不是一回事。
在我看来,聪明的班规条文应该管绝大多数人已经能做到、少数人还没做到的事情。比如班上绝大多数同学都能按时完成作业,只有少数几个人不交,班规里就可以规定,必须按时完成作业,否则有哪些后果。为什么班规要针对绝大多数学生能做到的事情提要求呢?这是为了减少难度。如果一个班级中多数学生都完不成作业,这时出此班规,很可能说了也没用,不但达不到目的,教师还失了威信,想靠班规一举解决这个问题是不现实的。反之,如果班级中所有学生都能按时完成作业,只有个别的意外情况,这时在班规里强调按时完成作业,就属多余。所以,拿那些多数人已经能做到而少数人尚未做到的事情做抓手,才是聪明的班规条文。
那么,班规几条为好?我认为,千万不要太多。我见过有些班规上千字,有的还分章节,难道班规是在写论文吗?班规只要一繁琐,就意味着无用。我认为,中学的班规在10条左右为好,小学可以酌情再减少一点,小学低年级在我看来不必制定班规。有些老师制定班规时,总觉得说得越全面才越放心,这就不是班规,而成了教师的心理安慰剂了。班规应该挑班里最急需解决而且可能解决的问题作出规定,然后狠抓落实,一旦事情解决了,到下个学期,有关条目就可以撤销。这叫班规更新,与时俱进,因为制定班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的。
班规条文,可以由班主任起草,也可以指定某几个学生起草,或发动全班同学共同起草。无论哪种方式,关键的环节是讨论。一定要让全班同学充分议论,充分表达不同意见,这个讨论的过程甚至比后来的落实还重要,这是一个教育的过程,一个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互相理解的过程,一个统一思想的过程,也是一个暴露问题的调查研究过程。在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一些条文,对于争议较大的条文,可以暂时不用,不要打算“毕其功于一役”。班风基础较差的班级,甚至可以先解决相对不那么重要的问题,把最需解决的问题放一放,等到次要问题解决了,集体舆论强大一点了,再攻坚克难,解决那些棘手的问题。
如果我是中学班主任,我倾向于征集班规草案,学生自愿写,收集上来之后,把所有条目列出来,让学生投票选出最中意的10条,然后班会讨论定稿。这样制定出来的班规群众基础好,容易落实。注意,很可能最后的条目既不是班主任满意的也不是全体学生满意的,其实这才是最正常的和可行的。我发现很多班主任总是希望班规让他自己满意放心,这种班规只是“看上去很美”,并不能解决问题,说到底还是教师的心理需要。
“班规应以个性化为取向”,这是网上的一种提法。我以为这个说法不靠谱。班规,它本来就是针对一个班集体的,不是针对某个人的,所以没有办法“以个性化为取向”,因材施教不是班规的任务,班规也胜任不了这个任务。教育界有个问题,出现一个流行的口号,大家一拥而上,什么事情都往这个口号上挂靠。正如“教育个性化”这个口号,有人说,要办“面向个体的教育”,其实这个说法已经属于抒情了,只要学校存在班级,只要学校还集体上课,面向个体的教育在整体上就是无法实现的,我以为中小学还是提“尊重个性,发展个性”比较实事求是。整个学校教育尚且如此,具体到班规,就更不是培养个性的途径了。相反,班规倒是经常要抑制某些个性的。比如对于那些特别好动、上课小动作很多,而且爱下座位的学生,班规就会限制他们。这也许对发展他的个性不利,但对集体是有利的。我们不能一味地对个性唱赞歌,个性有时能助人成长、使人幸福,有时也会使人失败、让人痛苦。个性是一把双刃剑,看你怎么发展,怎么运用。学校的任务,首先是帮助学生社会化,其次才是发展其个性,而且要努力把二者协调起来。个性如果妨碍其社会化,这种个性是必须适当控制的,班规就有这个作用。当然,班规对发展个性也可能有正面作用,比如班规禁止拿同学的生理缺陷开玩笑,禁止随便嘲笑同学,这对很多内向或自卑学生的个性,就是一种保护。但无论如何,班规“以个性化为取向”是说不通的,班规的主要取向是社会化,而不是个性化。
班规要不要规定惩罚措施?我觉得需要。如果没有惩罚措施,只要有规定大家就都能遵守,那就不必制定班规了,班主任跟大家提提要求就行了。若违反规定也没有下文,不了了之,这个规定就成了一纸空文,这比不曾规定还要糟糕,班主任一旦失去威信,以后就没人拿你说的话当回事了。定班规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定了就要执行,违反了就要惩罚,而且惩罚的办法要经过大家讨论通过,广而告之,勿谓言之不预也。应该怎么惩罚呢?有的班级是扣分,有的是劳动,有的是当众认错,还有的要唱一支歌,等等。要根据班风特点决定。总之,惩罚措施必须给当事人和全班同学留下点印象,最好有点小震撼,否则就没有达到目的。如果大家拿班规当玩笑,那这个班规就完全失败了,还不如不定。
如何执行班规才能深入人心?有些班级制定班规的时候轰轰烈烈,定完了,公布了,写在墙上了,然后就静悄悄了,好像流星一闪,根本就没有持久的记忆,更不用说深入人心了。找一个有班规的班级去问几个学生,让他说几条班规内容,如果说不清,那就是这种情况。如何解决呢?其实也好办。班规制定之后,每天抽几分钟让全班学生朗读一遍,不断重复,它就逐渐深入人心了。此法很简单,但坚持下来不容易。如果班主任不能坚持,我觉得就没必要制定这个班规,你制定它,不就是为了让它真正起作用吗?
班规是在学生守则和校规的大框架下针对本班的具体情况制定的规则。班规既不能与学生守则和校规冲突,也不要重复守则和校规的内容。比如某学校规定学生不准带手机进校,班规就不能允许学生带手机,否则会给学校管理带来麻烦,除非你班有很特殊的情况,那要经过校领导批准。班规不要重复学生守则和校规,否则就没有必要了,遇到内容一致的情况,班规的任务是把学生守则和校规具体化。比如学生守则要求学生注意听讲,班规就不必重复“注意听讲”这种表述,只规定上课时不准做的事情就行了。当某个班级中人际关系的问题较严重,在班规里涉及人际关系的条文就可以多一点;某个班学生礼貌较差,班规里涉及礼貌的要求就可以多两条。总之,班规的制定应该从班级实际出发,从问题出发,而不是从某种理念和班主任的主观愿望出发,更不能与校规重复甚至相悖。
【作者:王晓春,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研究所】
【责任编辑:何蕊】
【来源:《中国德育》2018年第9期】
图书推荐
声 明
本文系原创文章,版权属于本公众号所有,欢迎转发到朋友圈,转载请联系后台。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推荐阅读
观点丨“掩耳盗铃”还是“直面生活”?——社会事件融入中小学教育
推荐 | 教育部向全国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影片1-36批全名录(建议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