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丨郭潇莹 何美:落实“师德第一标准”的实践策略
*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所级个人(I)项目“校长评价政策与实践趋势研究”(GYI2018022)研究成果。
2019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要求师德师风要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为实现立德树人和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发展任务保驾护航。然而,在落实“师德第一标准”的过程中,仍有诸多问题和挑战有待解决。师德评价重形式轻内容、重问责轻发展、评价方法和工具单一等情况仍然存在。师德评价是教师评价的重要内容,而教师评价是教师队伍建设各环节的重要构成部分,决定了各环节的规范性与成效。落实“师德第一标准”,要不断完善师德评价方法,强化师德评价结果的运用。
1.依据法规与标准要求,细化评价内容
标准是教师管理的根本依据,是教师自我约束和素养提升的指南。多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师德师风相关的标准体系,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本完备了师德师风的标准体系。此外,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系列以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均对师德作出了明确要求。相关要求为师范教育、教师资格认证、教师考核和奖惩等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提供了指导。
相关法规和标准划定了师德红线,教师管理部门应当严格落实,有力执行,不断健全监督、分析、问责和整治机制,出台监管和整治措施。
例如,出台师德考核负面清单,以及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中采取师德一票否决制等措施。此外,师范教育项目和教师培训项目应当切实研究和细化有关标准要求,将其融入培养培训项目的设计、实施和评估。
例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明确要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融入教师培训课程,培养教师的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指导教师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到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建设热心从教、依法执教、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的教师队伍。教师培养与培训项目应当在项目设计中贯彻该标准要求,通过丰富课程内容、创新师德体验与社会实践,使师范生和教师浸润在立德树人、奉献社会和终身学习的师德文化中。
2.丰富评价体系,多维度评价师德素养
新时代教师的师德内涵包括更广泛的内容。新时代教师的师德,不仅仅是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生乐教,还应当诠释“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标准。相应地,师德评价也应当从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方面全面评价师德情况。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教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有关教育论述的理解和运用,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能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持续了解世情、党情、国情、社情、民情,具有坚定的理性信念等方面。[1]在评价思想政治素质时,可以将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成绩、轮训参与情况、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党组织活动作为定量评价内容,将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加分项,并且结合思想政治学习报告和教学实践考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的应用。
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包括自觉遵守教育职业法律法规,爱岗敬业,主动开展终身学习,“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等方面的内容。教师不仅需要遵守有关法规与标准,还要积极思考如何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如何在学科教学中融合学生德育的内容,创新德育方法,并且及时反思与总结。在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时,应强化教学工作考核,将学科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师德评价的内容之一。此外,对于在职教师,可以将法治和纪律考试成绩作为师德的定量考评。在师范生培养阶段,可以将师范生师德教育课程成绩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1.设计多主体多元评价方案
教师自身、学生、家长、同行都可以作为师德评价的主体,根据各自不同的体验,对教师工作给予多视角客观评价,从不同角度评价所得出的结论,也能够为教师的反思与发展提供多方面的反馈和参考,促进师德养成。此外,各方评价主体的结论可以互相佐证、互相支撑,能够避免单一来源评价结论的片面性。
教师自评是师德评价的重要类型,也是形成性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教师通过自评,反思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进而思考改进方案。对这一过程的记录,不仅使师德评价有据可循,也直接促进了教师的持续提升与发展。教师自评的形式可以包括个人总结、活动报告、学习总结等,可以是口头汇报也可以是书面报告。所形成的书面材料可以放入师德档案或教师的成长档案袋。评价实施部门要给予教师开展自评的框架类工具,指导教师有针对性地、客观详实地记录个人行为及反思。
学生和家长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对象,对教师为人师表、教学工作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学生和家长对师德的评价应侧重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方面,可将相关内容纳入学生和家长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综合评价内容中一并考察。为了使学生评价更有价值,可以采用多种策略。
例如,在发放问卷前,向学生和家长介绍评价的目的和过程,使学生和家长端正评价态度,认真完成调查。又如,评价工具的设计应当既有封闭性问题,也有开放性问题,从而全面获取信息。由于学生和家长缺少专业知识和经验,也缺少对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目标的理解,同时,过于依赖学生与家长的评价,也会造成教师为了获得好评而使工作偏离教育教学的初衷。因此,教育团队中的其他成员,即教育行政人员和其他任课教师,可以很好地补充专业角度的评价。同行评价可以通过课堂观察、对话访谈以及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
此外,多主体评价的效果有赖于评价方案的完善,应当科学合理地设计各主体评价结论占综合评价结论的权重,充分研究和开发评价工具,筛选同行评价的执行人。
例如,同行评价执行人应该在两人以上,并且人员构成要多元化;执行人应当在该领域或学科工作上有足够的阅历和经验,在同行中具备良好的口碑;每一轮评价应当更换部分执行人等。2.重视发展性评价
师德的养成是一个持续性过程,是教师自主发展的过程。因此,以改进为目的的发展性评价是师德评价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发展性评价的特点在于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尊重教师的个性差异,重视评价结果的历史性发展变化,重视教师的自我反思,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以及能够为教师提供有价值的反馈信息。
反思是发展性评价的核心构成。发展性评价通过评价指标和工具,引导和支撑教师的反思,帮助教师诊断和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思考改进工作和提升能力的方法。教师反思还能够反映教师在主动性和创新性等不易测量的方面的表现。教师可以通过书面报告,记录思想政治方面和职业道德修养方面反思的内容,进行自我师德评价。这一过程既是评价者了解教师师德水平的方法,也是教师实现自我师德提升的路径。
师德档案袋是师德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工具。档案袋材料中可以包含教师的师德反思报告、个人信用记录、参加思想政治学习的结业证明和成绩单、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记录、志愿者证书、参加师德有关的征文比赛等活动所获得的奖项以及学生和家长评价记录表和同行评价的记录表等。师德档案袋的内容,可以为教师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提供直接的依据。
与此同时,建立评价数据的采集、整合和分析平台,有效地将各方面的评价汇集在一起,能够为师德评价提供集中的、易获取的数据库。此外,在一个组织或机构中,师德评价方案的制订应当邀请一线教师参与,吸收一线教师对师德评价的理解、疑问和建议,从而提高师德评价的可靠性和质量。1.合理分析和解读评价结果
评价机构要根据评价的目的和标准,对评价结果提供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解释,特别是对学生评价、家长评价与同行评价结果的分析和解释,避免对评价结果的误读和误用。因此,要保证师德评价的执行者能够准确理解师德评价的理念、目的和标准。此外,还可以通过印制师德评价指南和评价执行者培训,帮助评价执行者把握评价内容、认识分析工具和解释评价结果。
2.有效应用评价结果
结合教师职前与职后教育一体化思路,可以将师德档案袋固定贯穿在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全过程,为师德评价提供长期稳定的数据基础。在教师的师范培养、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中,均可以将师德档案作为师德评价的依据。对于失信失德行为,应当严格执行惩戒措施。
例如,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考核结果也为不合格;取消师德考核不合格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资格;等。对于师德评价中集中高频出现的问题,应当予以整理和分析,从而为教师培养和培训提供参考。对于师德评价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可以给予先进个人表彰和奖励,树立师德榜样,激发和鼓励教师提升师德师风的积极性。
3.用评价结果支持师德的不断提升
评价的结果应当及时全面地反馈给教师。与此同时,建立督导制度,培训督导人员对师德评价的理解,使其能够在反馈评价结果的同时回应教师的质疑,解答教师的困惑,并给予教师有意义的、可操作的建议。此外,结合师德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持续地监测和分析师德师风建设中的问题,促进教师队伍整体师德水平的提升。[2]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EB/OL].(2018-01-20)
http://www.moe.gov.cn/jyb_xwfb/moe_1946/fj_2018/201801/t20180131_326148.html.[2020-09-03]
[2]OECD.Teacher Evaluation:A Conceptual Framework and Examples of Country Practices[R].(2009-12)[2020-09-01].http://www.oecd.org/education/school/44568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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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潇莹,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教育标准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何美,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中国德育》2020年第19期】
【责任编辑:庞 雪】
【微信编辑:宋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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