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重拳出击!南昌公安大力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和社会大局稳定
进贤县公安局
7月2日,进贤县公安局李渡派出所联合市交管局、文港派出所查获两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在进贤县李渡镇李渡大道某烟花爆竹店,查获该店店主过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共119件;在进贤县李渡镇林春大道某烟花爆竹店,查获该店店主盛某将34箱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其店门口的一辆面包车上。
二者的行为均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目前均已作行政拘留处罚。
西湖分局
西湖分局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涉危爆物品违法行为,成功查处1起未如实向公安机关报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的违法行为。6月21日,桃源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有限公司存在未如实向公安机关报备登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行为。
经查,该公司并无实际办公经营地点,只是注册登记在桃源所辖区。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派出所民警对该公司负责人反复做思想工作,后该人主动向派出所交出私藏在家的100千克硝酸钠。为切实全面消除易制爆危化品隐患,派出所已联系驻昌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妥善处理扣押的涉案易制爆危化品,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罚款处理。
经开分局
7月3日,分局乐化派出所联合巡防处突大队对辖区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在某香花蜡烛店查获店主裘某非法储存的1500响爆竹17封,小爆竹243封。经查,裘某私自将大量爆竹搬运至其店内储存,未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有极大安全隐患。
新建分局
新建分局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等多部门全力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排查过程中,联合整治组着重针对老旧房屋、商超、烟花爆竹经营门店等可能潜藏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风险的场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仓库里的这些烟花爆竹是否对外销售?请出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7月2日上午,联合整治组在望城镇幸福村排查时,发现一家超市的仓库中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联合整治组当场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2箱、圆盘爆竹13箱、其他爆竹51封。目前,嫌疑人万某连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常态化开展地毯式、全覆盖安全监督检查
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为维护英雄城和谐稳定发展大局贡献公安力量
1、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2、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3、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来 源 | 西湖分局、经开分局、新建分局、进贤县公安局
监 制 | 陈国梁 审 核 | 彭芳
校 对 | 宋 超 编 辑 | 章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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