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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警?行拘!
相信很多人的第一念头就是
赶紧拨打119求助
然而
近日瑶湖派出所辖区一男子因拨打119
“喜提”行政拘留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近日
居住在瑶湖派出所辖区的万某
在骑电动自行车去上班的路上
因其未佩戴头盔
被村委会人员和交警拦下
决定给他一次机会未对其进行罚款
而是让其步行回家取回头盔再上路
谁料他不服气
并与工作人员争吵了起来
随后取回头盔骑车离开
因怀恨在心
第二天万某上班路过村委会时
便拨打119报警称村内党群服务中心着火
打完电话便扬长而去
后面打来的电话也一直未接
手机也放进了抽屉
正当消防力量火速赶到时
却发现报警“着火地址”
不见起火、不见烟雾
也联系不上报案的万某
消防队员几次拨打万某电话皆未接听
消防队员原地等待许久
并询问多名群众是否有起火现象
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
才意识到这可能是一场“报假警”
现场消防员表示
“这几乎是我们两个站的全部力量
如果此时有其他火警发生
我们都将被这个假火警
耽误宝贵的救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三)谎报火警的;(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监 制 | 陈国梁 审 核 | 彭 芳
校 对 | 宋 超 编 辑 | 章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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