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吉安这一法庭受省委省政府隆重表彰!
7月7日
江西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表彰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大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省委副书记、省长易炼红等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并为获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颁奖。
会上,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峡江)荣获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9年12月,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峡江法院挂牌成立,对吉安、赣州、宜春、南昌等地市涉赣江流域的部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
该法庭不断建立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合议庭,归口审理环资案件,统一环资案件裁判尺度,促进环资案件优质高效审理,为推进赣江全流域保护与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该法庭打造“三三四”审判法,构筑“水、陆、空”三位一体环境司法立体保护网,不断探索创新生态修复方式,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修复性判决方式,并将修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设立“增殖放流点”(赣江原渡口)和生态修复基地”(峡江水利枢纽西面),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落实到位。
ABOUT
被授予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赣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该法庭
成立以来至今年6月,依法审结了包括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被告人孙某坡等跨省倾倒、储存废液重大污染环境案在内的涉赣江及其支流水域、陆地、大气生态环境资源案件34件72人,其中4件为跨县域刑事案件,共判处19名被告人实刑,罚金52.9万元,生态环境修复金144.89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4.9万元。
目前
峡江县法院筹资建设的赣江流域环资法庭新办公楼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即将打造成日常办公自动化、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过程直播化、文书签章电子化、安保工作技术化的科技化、信息化法庭。
编辑:吉安中院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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