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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助力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功发行美元债券丨德恒业绩

2020年4月2日,泰州市新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新滨江”)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滨江国投有限公司(BINJIANGGUOTOULIMITED)成功发行了三年期2.19亿美元债券,票面利率7%(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泰州新滨江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中银国际亚洲、中达证券及复星恒利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配售代理人。

泰州新滨江系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注册资本43.3亿元。作为江苏省泰州市滨江工业园区的开发运营主体,泰州新滨江承担了大量的园区项目建设职责,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及国有资产存量结构调整,促进园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而服务,成为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跨行业、跨地区的资产经营投资公司。

德恒作为发行人的中国法律顾问,组成了以合伙人侯志伟律师为项目负责人,张艳、胡学媛、杨晶晶、鲜于加山和孙钺皓为主要参与人的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与发行人、承销商、境外律师等各方机构紧密配合、积极合作,为本次发行提供全面、专业、高效、高质的法律服务。


来源:原创

投稿:tougao@dehenglaw.com

编辑:朱洪创(010-52682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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