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多套!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来了!如何申请速看
好消息来了!
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开始申请啦!
本次配租的企业人才住房有一千多套
小伙伴们速度围观!
赶紧申请起来
▽▽▽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受理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租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开展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受理工作。
受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具体应该如何申请?
……
别急,有关该通告的具体细节
小编带您了解清楚
受理时间
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受理对象
辖区龙头企业和行业推荐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符合行业推荐标准但未在名单内的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企业人才住房具体房源如下:
01深业泰富广场项目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梨园路与梅园路交汇处,本次供应913套,其中单间(约31㎡)162套、一房一厅(48-66㎡)534套、一房两厅(约58㎡)29套、两房一厅(约83㎡)14套、两房两厅(67-88㎡)174套。
02朗华泊寓项目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本次供应200套,其中单间(27-36㎡)17套、loft单间(45-50㎡)179套、两房一厅(约43㎡)4套。
03银湖蓝山10号楼项目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北环大道1028号,本次供应209套,其中一房两厅(57-65㎡)114套、两房两厅(63-94㎡)87套、三房两厅(约120㎡)8套。
上述房源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户型以现场房源为准;房源套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最终发布的选房通告为准。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并按照届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租金标准及相关费用
01
基准租金标准
1.深业泰富广场项目的基准租金为45.7元/月/平方米。
2.朗华泊寓项目的基准租金为25.69元/月/平方米。
3.银湖蓝山10号楼的基准租金为51.56元/月/平方米。
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单套租金价格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以租赁合同为准。
02其他费用
1.深业泰富广场项目的物业管理费为4.9元/月/平方米,用电、用水按民用标准收取。
2.朗华泊寓项目的单间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loft单间为200元/月,两房一厅为200元/月。水费5.09元/吨,电费1.3元/度。
3.银湖蓝山10号楼项目的物业管理费为3.9元/月/平方米,用电、用水按民用标准收取。
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申请条件
企业职工以单身居民或家庭(不包括父母、成年子女)为主体通过所在单位提出配租企业人才住房的申请,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企业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内,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所得税;
(二)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提出申请时,在本市均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三)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四)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您心动了
那就继续往下看
满足条件的话
就可以开始申请了哦~
申请流程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的企业,请于规定时间内向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地址:罗湖区东门街道东门中路万达丰大厦712室,电话:22185615、25620382、25624815),逾期未申报或未按要求提交资料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区住房建设局汇总企业需求后,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配额方案,报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再办理后续手续。
申请材料
01
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详见附件3);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企业专办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4);
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协助认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行业咨询部门
✍区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罗湖商务中心2901,电话:82205833;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罗湖区管理中心大厦2105,电话:25666611;
✍区科技创新局
地址:罗湖商务中心17楼,电话:22185584;
✍区金融服务署
地址:罗湖商务中心2411,电话:25869961;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地址:罗湖商务中心22楼,电话:25666636。
重要提示
(一)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
(二)申请单位及时办理申请提交、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三)申请单位只允许将该住房出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本单位配租企业人才住房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申请单位须将入住人员信息报罗湖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备案,同时入住人员须退出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承租单位不进行公示和备案的,由区住房建设局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承租期间,区住房建设局会同相关单位将组织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企业承租资格,收回出租住房,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关于企业人才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经咨询龙岗区教育局,朗华泊寓项目无法划定学区、无学位配套)。
(六)关于企业人才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
(七)因本次企业人才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八)如本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区住房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企业按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九)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区住房建设局将另行统筹分配。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2020年企业人才住房龙头企业名单
2020年企业人才住房行业推荐企业名单
罗湖区企业人才住房配租申请表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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