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疫情防控第11号公告
浙江财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公告【2021年11号】
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为全面精准、落实落细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近阶段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校园疫情防控
持续落实校园封闭管理,严格实行入校人员资格审核、测温亮码和登记制度。师生凭“浙财通行码”并测温后进入校园,校外人员在事先审批的基础上,出示健康码和14天防疫行程卡,测温后带口罩进校。
校园内200人以上大型聚集活动,须做好疫情风险研判和防控方案,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方可举办。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口罩佩戴等防控措施。校内线下会议及活动,原则上不得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参加。暂缓组织赴疫情高风险地区参加公务活动,倡导“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省份”,不提倡聚集聚会。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加强组织发动,做到应接尽接。
二、精准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严格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制度,准确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进一步排摸师生员工返校路径,准确掌握其行程轨迹和共同生活人员旅居史等信息。重点关注疫情风险高危家庭(中高风险地区、境外、从事疫情高危作业)的学生,加强心理安慰和疏导。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的师生暂缓返校,如已返校,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或设区市、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但已有阳性病例且实施全域核酸检测的重点地区,可对其划定的全域核酸检测范围内的师生,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学生外出实行审批制度,原则上不允许外出。有特殊情况确须离校,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请假系统,经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同意。学生外出返校后,须及时向学院详细报告行程和接触人员等情况,办理销假手续。
三、科学实施师生健康监测
进一步规范师生日常卫生健康管理,落实校园健康总体情况“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第一时间报告。落实课堂考勤制度,重点摸查缺课学生行踪,对因病缺课学生情况及时上报,做好病因排查。
校内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联系学校疫情防控值班电话(0571-87557328),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旅居史,并服从相关应急处置安排。排摸师生员工返校后14天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对所涉人员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深入开展防控教育提醒
加强师生员工疫情防控指导,引导师生尽量减少跨省流动,鼓励师生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境,离开本省域须履行提前报备手续,假期结束从外省返校的师生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引导师生尽量不到人员集聚或密闭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和到人员密集场所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强化落实“讲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聚会、用公筷”等个人防护措施。中秋国庆放假前,面向广大师生集中组织交通、消防、食品安全、防范溺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五、高效实施应急处置与后勤保障
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校园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保证丰富的校园日用商品和食堂菜肴供应,满足师生的校园生活需要。强化校园食品安全,让师生吃放心饭、吃安全餐。严格落实中层及领导干部,学工、保卫、后勤等条线工作人员24小时在校值班制度,保持通讯和信息畅通,遇有突发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六、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履职、守土尽责。要强化执行,对照防控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要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措施、重点环节等防控情况督查力度,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学校将严查疫情防控工作中相关人员推诿敷衍、玩忽职守、不履职尽责、瞒报谎报等行为,确保学校防控要求及时落地生根,构筑起校园防控坚强堡垒。
浙江财经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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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刘冰艳
责编 | 俞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