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2023年武汉大学第九届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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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全国各高校环境法博士生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科研能力,着力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推动我国环境法学发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武汉大学将于2023年9月16日至17日举办第九届全国环境法博士生学术论坛。此次博士生论坛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共同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武汉大学《环境法评论》编辑部协办。
本次论坛以环境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学术交流为主,同时邀请资深专家和多位国内知名中青年专家学者从学科前沿问题、科研论文撰写等方面对参会博士研究生进行指导、交流。论坛通过用征文评选方式,通过双向匿名评审,选拔优秀博士生参与论坛交流,并设立博士生交流奖项,对获奖的优秀博士生进行奖励,展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在高层次环境法人才培养上的特色。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主题: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法治图景
论坛主题解析: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即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二十大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也为我国当前及未来的环境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需要环境法学研究者积极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及对环境法治的要求、环境立法、法典编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路径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以做到不负党的期望,不负时代的期望。
具体分为以下议题:
(一)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涵义及对环境法治的要求
(二)环境立法、法典编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路径
(三)环境执法深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变革
(四)环境司法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构造
二、论坛规模
及面向范围
本次论坛正式发言人员为10人。以环境法学博士研究生为主,热忱欢迎其他部门法博士研究生、环境法律实务人士,以及其他有关学科领域(如环境科学、经济与管理学科及其他社会科学)博士生参加。
优秀硕士生、近三年内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青年学者亦可提交论文,参与本论坛学术交流。
三、论坛举办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17日
地点:武汉大学法学院325(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
四、论文评选
及相关情况
(一)论文评选情况:2023年8月下旬,论坛筹备组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通过双向匿名评审,在来稿论文中确立了入选人员名单,现予以公布(共10人,名单参见附件),并发送正式邀请函。正式入选人员须到会并进行论文报告及学术交流。未能正式入选者,会务组邀请部分优秀论文作者参会交流;也可自行与会务组联系,作为非正式人员参与相关活动。
(二)论文择优推荐:论坛筹备组择优部分论文推荐至《环境法评论》《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或其他期刊发表。
(三)为加强交流,本届博士论坛将制作论文集(光盘),论文集为与会者交流资料,不具有正式刊号,不影响论文作者向学术性专业期刊投稿。
(四)所投稿件须为本人科研成果,如有学术不端行为,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五、资助和补助
(一)本次论坛免注册费、会议资料费。参会人员均可免费获得学术资料。
(二)举办方将为所有出席论坛并发言的正式参会人员提供餐饮,非武汉地区人员免费住宿,报销往返交通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参会人员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票价(或者高铁二等座)标准报销(请保留好往返交通费的票据以用于报销)。
(三)论坛结束后,将颁发论坛参会证书和获奖证书。
六、论坛联络人
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rielphd@163.com
联系人:
张高榕(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17537918291
李章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18979790181
论坛信息发布网站:
http://www.riel.whu.edu.cn/
敬请同时关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微信公众号:whu_riel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2023年武汉大学第九届环境法
博士生论坛报告人名单(按得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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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雨新
责编:谢雨新
审核:胡 斌
图片来源于Pix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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