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贸法通”一站式全天候服务跨境贸易投资企业
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主办的“贸法通”平台自2020年12月18日上线以来,凭借回复及时全面、线上线下密切配合、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的诸多优势,为数万家企业答疑解难,并因此赢得企业的认可与称赞。别看问世还不到3年,关于“贸法通”的故事却有很多……
2022年1月初,印度A公司通过“贸法通”在线向四川省贸促会求助,牵出了一起长达7年的纠纷。
事情还得从2014年说起。那一年,印度A公司与中国四川B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进口一批设备部件。B公司按照合同条款安排发货,A公司支付了货款。A公司收到货物后,以货物存在部分短缺为由,要求B公司补充货物或者进行赔偿。B公司提出异议,认为已按照合同约定足量发货,并有相关出口单证佐证,认为A公司的诉求无相关依据,即使存在短缺,也可能是运输环节等其他因素造成,B公司没有责任,因此对A公司所提要求不予认可。此后,双方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多次进行沟通、交涉,一直未能达成共识,B公司之后对A公司诉求不予理睬和回复,时间跨度长达7年之久。
“印度A公司此前也向驻华使领馆反映过这起纠纷,但没得到解决,无奈之下通过使馆向四川省贸促会反映,向‘贸法通’求助。”四川省贸促会商事法律部一级调研员兼中国贸促会四川调解中心主任孙文慧告诉《中国贸易报》记者,“虽然印度A公司在北京有办事处,但是由于当时还是疫情期间,我们和对方互加微信,听取了双方的陈述,详细了解情况。”
“贸法通”四川值班团队接到咨询问题后,引导A公司提供了履约和沟通的相关详细证据材料,并查询到四川B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值班团队经研判认为,可尝试用调解方式促进纠纷解决。为此,值班团队在征求A公司同意调解的意见后,适时向A公司提出建议:鉴于双方此前沟通不畅,可由值班团队先行联系B公司,居中征求B公司调解解决纠纷意向,此建议得到A公司认可。此后,值班团队及时联系B公司,进行利弊分析,B公司最终同意由中国贸促会四川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于是,值班团队将纠纷转交中国贸促会四川调解中心调解。
四川调解中心结合双方纠纷时间持续较长、彼此抵触情绪较重的实际情况,第一时间通过线上方式“背对背”了解双方的实际需求,摸清真实情况,找到问题症结,协调双方当事人立场。经多轮、反复沟通双方意见,四川调解中心细致、耐心地帮助分析利弊得失,自接到问题咨询后耗时20余天,最终说服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解决意见:本着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原则,B公司同意支付与A公司所主张短缺货物等值的金额,A公司不再提出利息等其他索赔要求,双方就买卖合同项下纠纷全部解决。A公司与B公司最终签署新协议,B公司主动向A公司支付了相应款项。
至此,一起长达7年的国际货物贸易纠纷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经“贸法通”值班团队与四川调解中心通力协作,以调解方式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叮铃铃、叮铃铃……2022年3月,宁波某公司打来电话,向宁波市贸促会“贸法通”值班团队求助。
该公司员工描述说,他们公司与泰国某公司一直都互相信任,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双方虽然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但是常通过邮件和微信等方式下订单、沟通详细的业务细节。2021年9月,泰国某公司向该公司预订了女士挎包,并按照以往做法支付了两成定金。为保证按时交货,该公司立即着手安排采购、生产。但是生产完毕后,泰国某公司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迟迟不付尾款也不提货,导致货物长期积压在仓库里。双方对这批货物的处置一直不能达成共识,泰国客户的态度变得日益消极,消息回复迟缓。无奈之下,宁波某公司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贸法通”咨询、求助。
“贸法通”轮值人员根据宁波某公司的描述,及时提出建议:针对订单金额较大或者客户长久以来信誉较好的情况,如果泰国客户确实是资金紧张,那双方是否可以协商让客户分批付款、分批走货,以继续维系合作关系;如果泰国客户弃货风险大,可以正式发函给客户,函告他们若在限定期限内再不付款提货,将采取转卖、定金不予退还等措施。
“贸法通”轮值人员还宽慰企业,尽管双方之间未形成正式的书面合同,但是事实合同关系已成立,宁波某公司享有买卖合同关系下的一切救济权利,必要时宁波调解中心可以就本案进行调解、向对方发送履约敦促函。
“由于之前双方联系比较琐碎、不太正式,建议宁波某公司给泰国公司方面发一封正式函件,盖上公章,将有利证据列明,并介绍已采取的措施等。”轮值人员还建议,企业今后应完善争端解决条款,视情况根据境内外客户的不同特质选择适用诉讼、仲裁或调解的处理方式。
根据咨询建议,宁波某公司向泰国客户发了一封正式函件,陈述己方态度和对双方的影响,同时告知对方,宁波调解中心愿意适时受理此案。此封函件发送不久,就得到了泰国客户的迅速回应,双方重启针对此笔货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以及部分仓储费用的协商谈判。宁波某公司由此得到了比较满意的处理结果。
“这个案子的成功解决,是多方有利因素共同促成的。”宁波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张雨田说,“其一,宁波某公司及时处理该案件,没有一直拖延。其二,宁波某公司和泰国某公司进行了良好的沟通,后者比较配合。其三,我们提出的建议发挥了较好的效果。”案子成功解决后,宁波某公司送来一面锦旗,表达他们对宁波市贸促会和“贸法通”的感谢。
浙江省贸促会在绍兴某公司遭遇与巴基斯坦某公司进口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成功通过敦促履约函,敦促巴基斯坦某公司退回全部预付款;嘉兴市贸促会成功调解一起塞舌尔某公司与3家嘉兴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湖北省贸促会接到某企业咨询求助后,成功解决了该企业与孟加拉客户合同履约的问题;湖南省贸促会成功调解5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这个一次次成功帮助外贸企业排忧解难的“大神”名叫“贸法通”,全称为中国贸促会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于2020年12月18日上线。
“现阶段世界经济形势多变,全球经贸体系发生颠覆性变化,我们所面临的内外部形势十分严峻。各国之间社会体制、地缘政治和文化的差异性导致国家治理、疫情防控措施、国际关系处理方式不同,国际制裁和反制裁导致规则屡遭破坏,全球治理体系和经贸体系遭遇严峻挑战,‘合规’建设备受关注。同时受国际贸易防控措施多变影响,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经贸摩擦预警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通过预警机构提高预警信息的精准和专业度,帮助企业降低交易成本。”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刘超曾在中国商业联合会经贸摩擦预警机构2021年度工作会议上这样表示。
为了帮助外贸企业减少经贸摩擦,中国贸促会着手打造“贸法通”服务平台。他们组织了一支拥有300多名专家的团队,采取常驻团队和月度值班互补制度,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多语种、权威、便捷、高效的国际法律咨询服务,收到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贸法通”是以在线咨询为主体,集法律查明、案例查询、经贸预警、培训会议、交流互动等为一体的涉外商事法律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支援网站和“贸法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涉外商事法律公共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在跨境贸易投资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包括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争端预防和解决、贸易救济、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反垄断、国家安全审查、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和预警等。
“贸法通”实现了功能集成、信息集成和服务集成。一是咨询方便快捷。面向全球开通中英日韩蒙俄老缅8语种全天候咨询热线,实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二是内容务实管用。企业应对国际突发事件、海外贸易壁垒、国际商事纠纷等所亟需的新闻资讯、媒体报道、专家分析一应俱全;域外法律数据库基本覆盖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中国法律数据库基本满足企业日常查询需求;中国贸促会首创的全球经贸摩擦指数报告、“一带一路”国别法律研究丛书、投资仲裁案例、《商事仲裁与调解》期刊等多项精品电子出版物,可有效解答企业关注度较高的经贸摩擦、纠纷解决、知识产权等问题。贸法大讲堂更是累计培训超过1000万人次。三是成效广受好评。“贸法通”上线后累计受理来自俄罗斯、韩国、哈萨克斯坦、新加坡、葡萄牙、柬埔寨等多个国家的企业的求助,专业权威的咨询解答令企业获得感满满,点赞率攀升。比如京东方集团、上海对外经济贸易实业浦东有限公司、百业中兴集团、危地马拉中国商会、巴西泰伊咨询公司等多家单位对咨询效果给予了高度肯定。
记者在“贸法通”网站看到,“贸法通”支持电话咨询、在线咨询和留言咨询,回复非常快速。记者在2023年5月10日16:09在“贸法通”网站在线提问对泰国出口机遇相关问题,当天17:44就收到详细回复。
宁波市贸促会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张雨田介绍说,企业或个人可通过这样几种方式向“贸法通”咨询问题:小能客服软件、线上留言板、电话。“虽然同时面对三种形式的提问,但我们回复很快,很少超过24小时。企业一开始咨询提问时也分不清找哪个部门能对口,提出的问题五花八门,我们值班时也无法预料企业会问什么类型的问题,所以答问还是比较辛苦的。即使对方问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我们也不会回复说‘这个问题对口部门不是我们,你去问其他部门吧’,而是本着耐心和诚意,尽我们最大努力把各部门的对口信息、各种对他有用的情况汇总起来,给企业较全面的回复。有时问题密集且跨部门,比如企业询问海关编码,那我们就会去咨询其他部门,有时候还要给海关热线打电话咨询。”张雨田说,疫情期间,企业还会询问国外防疫政策,比如咨询俄罗斯防疫政策,他就曾帮企业向外国使领馆确认、咨询过相关问题。
四川省贸促会商事法律部一级调研员兼中国贸促会四川调解中心主任孙文慧介绍说,他们值班同事多,就做好分工,有的同事负责电话回复,有的同事负责邮件回复,在线咨询是一天24小时里不论上班下班时间均能回复,电话咨询则是工作日在工作时间回复。“在线回复非常快,值班时能回答的当即回答。贸法通还能总结通用问答并在网上公布。”
“贸法通”很管用、能应急,怎样才能让更多企业知道“贸法通”、使用“贸法通”呢?
孙文慧告诉记者,在推广方面,一是利用贸促经贸活动、线上线下培训活动等场合,在这些场合宣传“贸法通”,并与相关单位合作推广“贸法通”;二是实地走访调研企业,开展送 “法”上门活动,面对面向企业详细宣讲“贸法通”;三是我们有着长期为企业提供商事认证的职能,借此机会通过全省贸促系统的办证窗口也能向这些企业推广“贸法通”;四是我们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还在其他渠道、网页、官网、官微都有推送,还通过QQ群推广。
据了解,“贸法通”与外交部“平安丝路网”、国家发展改革委“一带一路网”已经实现了信息共通、资源共享;与广东省政府粤商通平台、深圳市政府深i企APP、厦门市商务局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等也已互链互通,让企业随时随地触手可及。此外,各地还创新了很多传播方式,山东省贸促会、潍坊市贸促会联合潍坊市广播电视台在“贸法通”开设“商法之声”音频专栏等。
刘超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从广度、深度等各个方面下大气力,提升服务质量,为“贸法通”平台真正成为品牌、名牌、金牌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源:中国贸易报记者 刘国民(制图:耿晓倩)
投稿/建议:geyan@ccpi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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