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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5亿元!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奖励专项实施方案出台
近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力度的专项实施方案》(粤商务规字〔2024〕2号),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奖励,执行期限为2023年—2027年。
设立外资企业投资奖励
对广州等6市设立的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合计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进行奖励。
重点赋能高技术产业和制造业
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的3%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其他行业企业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的比例予以奖励。
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5亿元
高技术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单个企业在当年最高奖励5000万元,实施方案执行期内累计最高奖励1.5亿元;高技术服务业、其他行业单个企业在当年最高奖励2000万元,实施方案执行期内累计最高奖励8000万元。
鼓励设立外资跨国公司总部
对经省认定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注册地在广州等6市且年新增实际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每家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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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商务局外资处
编辑:广州商务编辑室
转载请同步说明来源:广州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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