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怎样申请?
我是非农业户口,可以申请公租房吗,需要什么条件?
提问者:改变。重生
改变。重生网友: 您好!欢迎您咨询“如何申请公租房”的问题。 根据《当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家庭成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区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1)具有城区常住户口。即玉阳办事处的熊家山、太子桥、东门楼、子龙路、南门垱、玉泉办事处的娘娘庙、坝陵办事处的坝陵桥等7个社区管辖的范围;(2)在当阳市无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和非住房。第八条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含本市非城区户籍到城区务工人员和城区户籍到非城区务工人员):(一)年满18周岁;(二)与用人单位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三)在城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四)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无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五)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纳时限自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若您符合以上条件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当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向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到房管局保障办申请。 2、经社区核实,镇(处)和房管局保障办审核、公示无异议、报市政府审批后,可办理入住手续。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房管局保障办(0717-3254851)。
当阳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