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执·强信|“善执”促履行 盛开“诚信之花”
锦江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法院院长会就执行工作作出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善意文明执行的精神实质,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融入执行工作全过程,顺利执结三起执行案件。
用“善执”帮助企业“喘息”
申请执行人某典当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投资公司典当纠纷一案,因某投资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某典当公司向锦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请求为:要求某投资公司支付典当金1000万元及典当利息、典当综合费用;并要求对某投资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锦江法院依法查封了某投资公司名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启动了拍卖程序。后某投资公司以约定的典当利息及典当综合费用过高为由,提出异议,要求中止拍卖。
02开展联动调解
考虑到本案执行标的较大,而某投资公司员工数百人,若直接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某投资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数百人失业或工资拖欠等一系列不良影响。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锦江法院随即与区金融工作局开展联动调解,从保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通过调查走访、实地勘察、交流座谈等多种方式,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
调解中,锦江法院一方面充分运用“守信激励”机制,鼓励某投资公司想办法主动履行,通过提供保证金等形式暂缓对其财产的查封拍卖;另一方面,结合本案具体情况,与某典当公司积极沟通,宽限履行期限、减免部分典当利息及综合费用等,减轻某投资公司履行压力。
经过执行法官及区金融工作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得到实质、高效执结,某典当公司收回当金及利息,某投资公司企业也得以减负,保证其持续经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中指出:要充分用好执行和解制度,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注意执行方法。对资金链暂时断裂,但仍有发展潜力、存在救治可能的企业,可以通过和解分期履行、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盘活企业资产。
用“善执”督促和解履行
申请执行人叶某与被执行人重庆某空调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4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重庆某空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某自愿以其名下某汽车公司的股权提供担保,担保范围300万元,若股权拍卖价值不足的,熊某承担补充责任。锦江法院依法对其前述股权进行拍卖,成交价170余万元,拍卖价款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现因熊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叶某的债权无法实现。法院裁定:熊某在120余万元范围内对叶某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期间,执行法官多次传唤熊某到院接受询问,其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后执行法官依法将熊某拘传到院,熊某称其暂无能力还款,但在现场对其微信账户流水进行查询时,发现其2022年至2023年收入、支出均高达五十万元以上,且近期有资金来往记录。对其不如实报告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拟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面对上述情况,熊某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遂要求与叶某沟通协商。执行法官考虑到熊某前期主动配合法院拍卖其名下股权,现又确有悔意,并有继续履行的意愿,且家中尚有卧病老人及年幼儿童需要照顾,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熊某现场履行10万元,剩余案款分期履行。但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以示惩戒。
法院在依法开展失信惩戒的同时,应结合案件实情,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对愿意履行的债务人依法酌情降低惩戒力度,引导其重视信用,督促其主动履行,尽量以对当事人最小的影响,实现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目的,促进案结事了。
用“善执”鼓励诚信履行
在申请执行人某保险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的保险纠纷一案中,执行立案后,在财产查控阶段,锦江法院依法冻结了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及微信财付通,后王某立即来院,表示愿意履行,并申请与某保险公司协商还款事宜。
考虑到王某主动报告财产,并履行态度积极,承办法官初步研判本案具有主动履行可能性,遂为双方搭建调解平台,就执行还款事项组织协商。
调查中发现王某因生意失败,存在多方欠款,履行能力不足。若直接对王某采取冻结、限高、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导致其丧失继续履行的能力,不利于案件执行。
后续调解过程中,某保险公司代理人经考虑,同意王某的还款方案,同时也明确约定若王某未按期履行,某保险公司有权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自此,双方自愿达成分期还款和解协议。
基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经某保险公司同意,法院决定给予王某失信惩戒宽限期,并依法对其名下银行账户及微信财付通账户予以解冻。
强制执行不是一味的“强势”,讲究“情理法”的融合。鼓励守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成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减少对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展现执行强制力的同时,兼顾“司法为民”情怀,更有利于形成正向引导,浓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如何在执行中既让当事人感受到‘力度’,也能感受到‘温度’”是今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专题部署执行工作中提出了五个重点问题之一,需要进一步的司法实践。锦江法院将持续推动善意文明执行,严格规范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强制力聚焦到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惩处上来,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供稿 | 执行局 王雪梅、黄慧林、郑伶俐、胡晓宁
编辑|橙橙 一糖
校审|贵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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