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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防止虚假认罪,办出精品案件!检察日报刊登福建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力度报道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诉法的重大成果。福建省检察院在去年刑诉法修改后,就第一时间下发《关于依法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适用工作的通知》,今年6月,又主动联合省法院、公安厅、司法厅会签《关于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的意见(试行)》,研究出台适用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督促调研活动,督促各地推进适用工作。
今年9月,该省检察机关6个地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环比增幅超过两位数。以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为例:方式方法上,采取因案施策、繁简分流、先易后难等办法,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侦查环节,该院与公安机关紧密对接,解决证据取证瑕疵、不当、不严密等问题;审判阶段,与法院就值班律师制度、简化庭审程序、精准量刑达成共识,提高了办案质效,认罪认罚适用率大幅提升,9月的适用比例达95%,冲到全省前列。
福建省检察院要求,尤其对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要依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该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等重要作用,助力社会治理。在一起犯罪嫌疑人多达36人的涉黑案件中,福清市检察院运用该制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迅速打掉该犯罪组织,并挖出两名“保护伞”。已结案包括首要分子在内的18名涉黑人员,从侦查、审查逮捕、起诉到庭审,全部认罪认罚。
此外,福建省检察院还要求,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要坚持法定证明标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防止“带病起诉”;处理好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与全面审查事实证据之间的关系,强化对侦查、审判等办案全过程监督,避免虚假认罪、替人顶罪,把认罪认罚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刘兴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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