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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闽人社表彰〔2020〕33号),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认真组织了评选推荐工作。通过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经全省政法委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委政法委委务会议研究,拟表彰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政法委员会等59个集体为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洪波等99名个人为全省政法委系统先进工作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至19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福州市(8个)
厦门市(4个)
漳州市(7个)
泉州市(7个)
三明市(8个)
莆田市(4个)
南平市(7个)
龙岩市(5个)
宁德市(6个)
平潭综合实验区(1个)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2个)
福州市(13名)
厦门市(7名)
漳州市(13名)
泉州市(12名)
三明市(13名)
莆田市(7名)
南平市(11名)
龙岩市(9名)
宁德市(10名)
平潭综合实验区(2名)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2名)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 电话:0591- 88682161,88682162。
福建省政法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责编:黄慧儿
审核:方琮 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