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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养老骗局】徐某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实施诈骗案

西安检察 2023-02-27

开栏语

为了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向纵深开展,从今天开始,西安检察将在报道式、精准式、特色式、说唱式、入户式、滚动式、定点式、流动式“八式”宣传的基础上,开设《案说养老骗局》栏目,向读者集中宣传一批养老诈骗典型案例,以实际案例揭秘养老骗局常见手段,普及法律知识,守好人民群众养老钱。

今天给大家带来第三个案例,《徐某等人诈骗案——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徐某等人诈骗案

——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基本案情

2018年初,被告人徐某、周某鹏与他人购买富乾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徐某、周某鹏安排沈某娟等14人,在公司销售所谓的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派发传单进行广告宣传,以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吸引不特定人到公司后,虚假宣传公司系国有企业授权销售方,谎称购买“藏品”可享有国家补贴,虚构“藏品”系限量供应、在市场上具有稀缺性、具有较高的价值及短期升值空间、“藏品”升值后由公司提供途径帮助销售实现盈利等事实,隐瞒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实际价值及并无稀缺性的真相,欺骗被害人购买纪念币(章)、玉石、书画作品等“藏品”,向被害人开具虚假“收藏品全国统一专用收藏票”。截止案发,徐某等人骗取46名被害人(大部分为老年人)379万余元。


裁判结果

本案由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周某鹏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徐某、周某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周某鹏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可从轻处罚。



据此,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判处周某鹏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其他判项略)


法官说法

本案是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或低价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免费发放礼品、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收藏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等。


我国老龄人口规模不断增长,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犯罪分子瞄准规模庞大的老年群体实施养老诈骗。被告人徐正等人谎称公司系国有企业授权销售方,获取老年人信任,抓住老年人识别鉴定能力较弱的特点,鼓吹收藏品增值空间大、投资利润丰厚,使老年人相信收藏品投资能够提供养老保障、消除养老后顾之忧,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廉价批发的收藏品,骗取钱财。


老年人投资消费要冷静,绷紧防范意识这根弦,不轻信电话、网络、电视推销,认准正规的收藏投资渠道,特别是要谨防所谓“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宣传,防止陷入骗子的套路,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来源丨西安政法编辑丨李嫣校对丨王媛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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