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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节约意识深入人心蔚然成风——西安市检察院“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侧记

西安检察 2023-02-27

沿着台阶拾级而入,白天的市检察院办公大楼里,自然光取代了人工照明;随处可见“请您随手关灯”“请您节约用水”的标识标牌……近年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进“双碳”工作落地,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抓手,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始终把“反对奢侈浪费,创建节约型机关”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把“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工作有机结合,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加上院领导自觉带头节约资源,带头节约办公用品,带头低碳出行,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节约意识已在全院范围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从2018年起,市检察院先后制订出台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资源节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完善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节能降耗管理办法》《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绿色消费行为规范》《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节能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节能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根科

在反餐饮浪费签名墙上签字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

在反餐饮浪费签名墙上签字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市检察院严格落实各项节能规章制度,从细节做起、从点滴做起,对主要用电项目安装分项计量电表,合理设置计量水表,建立计量管理台账,实现对能源资源分项计量统计。提倡人人参与节约、人人尽责节约,在日常办公设备使用、电梯管理、垃圾分类等方面深挖节能空间及潜力,各项“量身定制”的“节能法宝”亮点纷呈、多点开花。


节能对比图

市节能处考核我院节能机关创建情况

节能喷灌系统


同时,市检察院先后投入27万余元对业务技术综合楼公共区域照明系统进行智能化节能改造,在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季节的不同采光特点和不同天气情况,严格控制公共区域灯光照明时间。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减少不必要照明时长,节约能源资源。改造后该院年节能率达到79%,每年可节省行政经费开支36万余元。今年,该院提交的《充分运用科技手段 提高能源节约效益》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案例,于11月26日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2021—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典型示范案例”。



为了让“节能”理念深入人心,市检察院利用电子屏、内(外)网、宣传栏、“两微一端”等载体,及时宣传节能知识、工作动态、典型事例,在办公区电源开关、空调开关、卫生间、开水间、食堂等处张贴节电、节水、节粮温馨提示牌,持续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使全体干警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提高节能意识,牢固树立勤俭观念。


在办公区域张贴温馨提示牌,营造节能宣传氛围


市检察院节能工作多年来获得多项殊荣,今年,市检察院检务保障部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表彰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加上今年5月被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表彰为“202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该院节能工作在一年之内实现了全国、省、市三级表彰大满贯。今年10月底,该院还被西安市财政局表彰为“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表现突出单位”。


“创建‘节约型机关’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唯有秉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破浪前行永不停歇’的理念,让绿色、低碳、适度、简约的生活理念根植于广大干警心中,才是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根本要义。”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明说。下一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提升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勤俭节约成为了每一名检察干警的自觉行为和习惯,带头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换来人民和市场主体的“好日子”。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丨检务保障部
文字 | 邓军泳
编辑丨李嫣
校对丨王媛
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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