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红包,送补贴!青田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
为全面贯彻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鼓励我县工业企业春节期间留员工稳生产,促进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开门稳”,根据丽水市《关于鼓励企业留员工稳生产的政策意见》(丽工业高质办〔2022〕35号),结合青田实际,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适用对象
本意见适用青田县规上制造业企业(以2023年初规上企业 清单为准),享受“一企一策”企业可享受本政策意见。
二、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留员工
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制造业企业春节期间加班追产员工发放“留岗红包”,按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发放到企业,再由企业奖励到员工个人账户。
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023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含本数,下同)以上;2.2022年度月度升规企业2023年一季度累计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其他规上企业2023年一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且累计产值1000万元以上。
(二)支持企业稳生产
对2023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以上且累计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累计产值同比增长15%、18%、20%及以上的,以上年产值同期数为基准,分别给予超基准部分1%、1.1%、1.2%的补助;2022年月度升规企业的 2023 年一季度累计产值达到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以1000万元为基准,分别给予超基准部分1%、1.1%、1.2%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
三、其他
1.本政策意见涉及奖补资金由县财政落实。
2.本政策意见实行“应兑早兑”,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次月进行申报、兑现。
3.支持企业留员工条款执行期间为2023年1月7日(农历十二月十六)至2月5日(正月十五)。
4.支持企业稳生产条款执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5.企业要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如被审计或检查出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回补助资金并向社会公开通报, 且不得享受2023年度青田县各类财政政策奖励补助资金。
来 源 | 青田县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请注明:青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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