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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沉】我与近代化学厂10——《平民轶事:我走过的路•爆炸,又惊魂!》

2016-04-24 赵学宏 经营与管理


 1943年,著名实业家王光英先生在天津创办了近代化学厂。70多年后,80岁的近代化学厂老员工赵学宏先生写下了自传《平民轶事:我走过的路》。通过对往昔工作、生活的回忆,赵学宏先生用朴实的话语,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一个侧面,展现了近代化学厂乃至天津化工企业发展的历史剪影,以小见大,发人深省。欢迎大家关注。


 

10  爆炸,又惊魂!


 

近代化学厂于1954年7月1日正式从“私营企业”改为“公私合营企业”,是天津市比较早的“公私合营”企业之一。庆祝大会是在东马路青年宫举行的,同时公司合营的还有六个厂,记得有永明油漆厂、大中华橡胶厂等。当时进驻我厂的公股代表有郝在福(党支部书记)、孙嘉蕙(人事课长)、熊正中(任硝化棉分厂厂长)、段运发(财务)。

那时候我被厂子派去在“天津市劳动竞赛先进事迹展览会”做讲解员,每天都要看参观人员在“意见簿”的留言,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条意见,是有位游客参观了天津市“工农兵乐器厂”生产的乐器后,幽默地写道:“工农兵买不起工农兵乐器”。

记得秀琴在医院产下大女儿的时候,我向小组长请了一个小时的假,随父亲一起去医院看望秀琴。可就这一小时的假,我全年的全勤奖给扣除了,约一个月的工资(当时全勤奖是这样规定的:一个月全勤奖为一天工资;一季度全勤奖为三天工资;半年全勤奖为六天工资;全年全勤奖为十二天工资,累积相加,正好22天)。这也说明当时的考勤制度是多么的严格。

就在我大女儿出生3天后的1954年11月20日下午四时左右,我厂位于河西区陈塘庄的硝化棉分厂发生了硝化棉爆炸事故。那天晚上六、七点钟,展览会来了一批公安干警参观,当我讲解到“硝化纤维素(即硝化棉)”时,一个人问我: “你们厂爆炸就是这东西吧?”我一惊:“什么时候爆炸?”他说:“今天下午四点多。”休息时,我赶紧去办公室给厂部打电话,当时是孙课长接的,她说:“没什么事……”但是我能听出她在说话时声音有些紧张。当我下班回到家时,张师傅屋里灯还亮着,这时已经将近晚上十点了,一般情况下,他们早就休息了。张师傅看我回来了,马上喊我去他们屋子里。我连自己的房门都没开就去了他那,听他给我讲南厂晒场硝化棉爆炸的惨状,因为张师傅当时在南厂厨房做炊事员,所以他能了解到当天事故的具体情况。听得我真有些毛骨悚然。

(以上是事故中不幸殉职的七位同志和事故现场的照片,该照片来源于张广聚先生于2012年5月3日提供的一本“资料册”)

 

这次事故共造成七名职工殉职、六名职工受伤。殉职的七名职工是:陈韵清(女,19岁)、张文元(19岁)、王金池、高金池、叶洪财、顾恒兴、王玉生。伤者是:庞健、杨财宝、庞石清、田宗尧、于镇海、张培基共六人,其中庞健伤势最重,甚至有些死者都没有他伤重。

那天“硝化工段”完活比较早,全体人员都去晒场(晾晒“硝化棉”的场地),晒场在厂子最后边的一大片空地。当时晾晒的方法,就是用木棍支起一米多高的架子,架子上铺上苇帘子,上面在放上刚刚从“精制工段”通过离心机脱水后但还含有较多水分的硝化棉成品,进行晾晒,一直到完全干燥后放到竹筐里,然后加入适量的酒精(以增加湿度,确保安全),再装入铁桶入库。当天在晒场值班的是组长王双喜和王洪恩。下午四时,化验室的化验员陈韵清拿着一个“广口瓶”去晒场取酒精。事后刘增林(当时他也在化验室工作)说:“平时这事都是我去,不知为什么,那天她去了。”当时晒场上的酒精桶全都是封闭着的,没有一桶是打开的。这时王双喜就去找工具——铜扳手,因为我厂生产的是危险品,所以严格禁止铁碰铁的事情发生!我们厂后来所有工作人员都不能穿鞋底带钉子的鞋,一直到企业“改制”);另一位“晒场”工人王洪恩,看到来了这么多的“弟兄”帮忙,就去厂子前边的厨房给大家取开水去了。经徐根初师傅证实(他是我厂当时的维修工,也是这次事故的见证人之一),爆燃原因是王金池没有等到拿来工具,就用铁斧头去砍六角形的铁桶盖,当他砍到第六下时(这是事故发生后消防部门的分析意见)一个火星溅到已经晒干装在筐里的硝化棉上,一声巨响!一场巨大的“爆燃”事故就发生啦!包括肇事者在内的七条活生生的人命瞬间就被夺去了,还有六位同志遭受轻重烧伤的多年的折磨,几乎全部早逝。王洪恩在爆炸时恰好不在,所以有幸逃过这一灾难,当时在厂门口马路上向北,即陈塘庄他家的方向跪地,当当当地磕了好几个响头,这事全厂的人没有不知道的。

 

(爆炸现场)

 

这次事故惊动了全国。在1959年9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高等学校教学用书《安全技术与防火技术》(化工类专业用)的绪论中写到:“1954年天津某化工厂,曾发生严重的硝化纤维爆炸,死伤十多人……。”

值得一提的是,王光英先生也算是“逃过一劫”,如果当时近代化学厂还是私营企业,企业马上就会被政府充公,负责人还会判刑。距离这个事故不久之前,天津的“同泰公”仓库火灾事故就是很好的例证。后来该企业被充公,资本家被判了刑。而此时的近代化学厂,王光英先生已不是主要负责人了,因为在四个多月之前近代化学厂就公私合营了。我记得仅给他一个记过处分;金西候工程师可能被判了一年徒刑缓期一年执行;负责分厂技术工作的熊正中先生给了一个记大过处分。

提到这起事故,有一个人不能忘记,那就是总工程师金西候先生,他是带领上海亚美赛璐珞厂大部分工人于1953年末来我厂的工程师,后来是我厂的总工程师。在发生这次事故之前,他可以叼着点燃的纸烟,在厂内乱转,后来厂院内严禁烟火了,所有职工和来厂办事的人员,必须将火柴、自来火和香烟全部放到厂外,这一规定一直延续到企业倒闭。他1953年来厂时的工资是每月640元,并每月还有十几条高级香烟的补助,那时他半天的工资,相当于我的一个月的工资。他居住在小白楼“起士林”楼上,每天有人力三轮车工人老张接送。我厂第二个高工资的是成本会计师华婉萓女士,每月工资240元,她来了以后我厂才有了成本会计。在此也能够看出王光英厂长对人才的尊重(待续)。

 
 


        (赵学宏先生近照)


 


 

来源:《经营与管理》杂志

本期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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