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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全国独生子女父母可领1920元?真相是......

2018-03-07 天津最火微信> 天津族

近期一条所谓的“重要信息”在微信群中流传



其中内容是说“都回家看一看有沒有独生子女证,沒有的赶紧补办,因为到6月30日止永远不办了 。 ”还称 “如果你身边有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


其实这是不可信的谣言





从官方披露信息来看,并没有所谓最后期限的说法,也无相关文件要出台,6月30日以后一样可办证,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们不用太紧张。


而关于奖励金额的部分,该消息内容不实,请广大市民切勿传信。


所谓的“7月1日起的时间节点和每人每年960元的奖励” 纯属子虚乌有。


天津的相关政策在这里:

 

 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国家为鼓励个人参加计划生育并为计划生育者设立的奖金,目前中国的计生奖金金额较少。独生子女父母凭。“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政策。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规定了单位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


奖励以个人为单位


奖励对象以个人为单位,是指根据夫妻各自年龄、户籍等情况,一方符合条件一方享受奖励,双方符合条件双方均可享受奖励。奖励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过同类奖励的人员。

二是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且为独生子女父母的人员。

三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年龄的确定以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如有异议,以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出生日期为准。

属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享受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即可在该年申请奖励。


每年发一次



奖励金以个人为单位,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当月开始计发,每年发放一次,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符合奖励条件的对象,在符合奖励年龄的当年1月至3月期间,  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具体工作都是在 卫生计生委的安排部署下,严格按时间段和具体要求开展。

各个省、市的相关政策并不一致

这则谣言里的金额

以及办理证件的办法

都是胡编乱造

大家不要再相信了

是不是独生子女家庭的

都来点个 呗!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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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族”整理自都市现场、律师365、网络,侵权请告知删除。


转告亲朋好,不要相信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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