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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号通告丨关于倡议遵守《全民战“疫”十条自律》的通告

温岭发布 2022-08-26

关于倡议遵守

《全民战“疫”十条自律》的通告

(第31号)


为巩固疫情防控向好发展的态势,消除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现向广大市民倡议遵守《全民战“疫”十条自律》,以我们自身的实际行动,守护好共同的家园。

一、自觉做到加强自我防护,居家勤通风,出门戴口罩,平常勤洗手,生活讲卫生,养成良好公共卫生习惯。

二、自觉做到服从属地管理,支持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健康管理,及时配合做好所在企业(单位)和行业场所复工复产工作。

三、自觉做到领用“健康码”,出入住所、场所主动出示“一证一码”,配合量体温。

四、自觉做到不到疫情较重地区活动。市外旅行返回后主动报告旅行史、接触史,按规定自觉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

五、自觉做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第一时间自我隔离,主动联系村居(社区)和镇(街道)卫生院,及时就医不拖延。

六、自觉做到绿色出行、错峰出行。上下班往返“两点一线”,家庭生活物资有计划地集中采购,减少人员非必要外出和逗留。

七、自觉做到不组织不参加打牌(麻将)、扎堆聊天、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不在公共场所聚集。

八、自觉做到不买卖、不宰杀活禽,不接触病死禽。发现野生动物交易及时举报。

九、自觉做到维护市场秩序,不囤积防疫物资,不哄抬物价,不盲目跟风抢购。

十、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恐慌、不麻痹、不侥幸。

全民战“疫”,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让我们坚定信心,形成合力,共同筑牢全民防控疫情的坚强防线。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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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编辑丨柳寒曦 审核丨黄慧慧 校对丨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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