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2021年11月修订)

证监会 季丰的会计师驿站
2024-08-27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2021年11月修订)

 

原文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

转载自:中国证监会网站

 

  为了准确理解与适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现就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投资、联合保荐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证券公司保荐和投资

 

  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在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提供保荐服务前后,保荐机构或者控股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及前述机构的相关子公司,均可对发行人进行投资。

 

  二、关于联合保荐

 

综合考虑市场发展情况和注册制推进安排,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办法》第四十二条所指“通过披露仍不能消除影响”暂按以下标准掌握:即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适用上述标准。

 

 

关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 1 号(2021 年修订版)》的说明

 

2020 年 6 月,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0 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为了准确理解与适用《保荐办法》有关规定,2020 年 7 月我会制定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 1 号》,并于 2021年 11 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修改为“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同时完善部分文字表述,规则实质内容保持不变。现将规则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适当放宽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投资的相关要求。为支持北交所发展,放开保荐机构直接投资北交所上市公司的时点限制,即可以“先保荐、后直投”。

(二)明确《保荐办法》第 42 条“通过披露仍不能消除影响”的执行标准。基本思路是,根据注册制推进安排和各板块具体情况,采取差异化安排。

一是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超过 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 7%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应联合 1 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

二是发行人拟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的相关保荐安排不适用上述标准,可以不采用联合保荐。

下一步,我会将密切关注试点注册制实施情况,更好发挥市场约束制衡机制作用,逐步探索更为灵活的证券公司投资与保荐业务协同机制,不断提升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证监会已发布的其他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附证监会已发布监管适用指引链接汇总)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附证监会已发布监管适用指引链接汇总)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1号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2号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科技监管类第1号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1号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已失效,2021年11月26日已更新发布修订版本)








“季丰的会计师驿站”(原名"注册会计师",微信号“CPA-jifeng-weixin”)是一个注册会计师分享信息和经验的平台,是朋友们百忙之中休息且不耽误学习的空间。就像一个驿站,休息之余可以获得一些有价值的资讯或学习资料。这里还不定期会有资深注册会计师与朋友们分享心得,探讨技术问题。订阅者如果有希望看到的内容,或者有好的建议可通过留言或给本订阅号发消息交流。

订阅请点击文章标题下的“季丰的会计师驿站”,之后进入本订阅号介绍页面选择关注。或者长按下面的二维码“识别”关注。如果要看往期文本,可在订阅号介绍页面点“查看历史消息”或通过话题标签查找各类信息,也可以使用消息页面底部菜单分类查找信息(菜单使用说明参见驿站公告20161115),还可以直接点击“搜索历史文章”。

推荐微信公众号:

推荐收藏:


怀旧金曲之“谭轩”经典作品赏析

怀旧金曲之童安格经典作品赏析

怀旧金曲之《明天会更好》史话

遗珠金曲赏析之“忆童年”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季丰的会计师驿站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