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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安 | 民国时期的”民族政策“

常安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23-12-27


编者按
 

国民政府虽然在名义上统一了全国,但是外敌的侵略和边疆分裂始终困扰着民国的“总统们”。于是,建构“国族”似乎成为了两全之策,以抵御外侮、团结内部。

原标题《国族话语的建构与边疆整合(1928-1949)》,载《法律和社会科学》第13卷第2辑。作者常安,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文章推送时有删减。



国族话语的建构与边疆整合(节选)


文 |  常   安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面临的形势较之北洋政府时期更为严峻,在1928年张学良东北易帜仅仅三年后,就爆发了“九一八事变”,中华民族的生存面临空前挑战,边疆局势也愈加恶化。在这种情况下,南京国民政府实际上更多地奉行的是一种淡化族裔观念、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国族主义话语。

这种国族主义的政治话语,虽然仍是对清末北洋以来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的民族国家建构之路的继续,但在具体实施策略上,则力图淡化族裔观念,甚至有中华民族之下没有具体民族、只有宗族的极端观点,就其目的,无疑在于强化边疆民族对于中华民国、中华民族的认同;这种强化也影响到当时的立宪事务,如在抗战期间的立宪建国活动中,“国内各民族均为中华国族之构成分子”即被写进了当时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之中。

所以,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民族治理方面的相关宪法实践,虽然继续设立诸如蒙藏委员会之类的民族治理事务机构,对边疆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也极尽优礼,在少数民族公民的政治参与方面还有所扩大,但更多的则是淡化内部族裔色彩而强调“中华国族”整体的政治整合。同时,也必须承认,从整体上来讲,南京国民政府缺乏动员群众改造边疆多民族地区旧有社会、经济制度的意识形态、动员能力和交往媒介,在边疆、民族事务的具体施政方面也过于强调实用主义而缺乏长远的规划与通盘考虑。

图:1942年,时任蒙藏委员会主任看视灵童拉木登珠(即后来的第十四世达赖)

因此,南京国民政府国族主义背景下的民族治理和国家建构,虽然在乱世危局中保全了中国的国家领土,也有效地增强了全国各民族人民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但由于南京国民政府自身政治、经济等能力方面的缺陷和当时国内外局势的限制,实际上其并未实现中国这个多民族大国从清末立宪开始的民族治理转型与民族国家建构之路的质的飞跃。


 一 

前奏:孙中山的“国族主义”观



辛亥革命后,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将“五族共和”确定为官方的民族治理意识形态,并通过南北和议的达成,解决了多民族国家的国家统一问题,堪为五族共和宪政思想的最生动彰显。其后的北洋政府,继续奉行五族共和的宪政方略,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宪政实践,这客观上对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边疆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整体而言,辛亥革命以后北洋政府所奉行的以“五族共和”为圭臬的民族治理方略和相关宪政实践,在清末以来的“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大中华民族的国族整合步伐中的进展并不明显,一方面边疆局势仍然非常严峻,如外蒙沦为沙俄的附庸,仅保留名义上的宗主国地位:另一方面限于国力所限和当时地方上四分五裂的格局状态而使得“五族共和”在某种意义上停留在对上层少数民族人士的优礼待遇层面上。

同时,在国际地位方面,尽管中国作为亚洲第一个共和国,经历了袁世凯称帝和张勋复辟两次回潮,北洋政府的内阁更迭也是“你方唱罢我登台”、几令人目不暇接;但毕竟从形式上中国已属于共和政体,而非像清末那样被视为落后于世界潮流的专制政体。而且,段祺瑞内阁积极推动的中国参加“一战”决策也使得中国在“一战”之后居然成为了战胜国,这似乎使当时的国人看到了老大帝国成功融人世界列强主流的曙光。但“一战”战胜国的地位并未使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当巴黎和会中英美法等列强欲将原德国在中国胶州湾的一系列特权转交日本时,整个中国愤怒了,而北洋政府也因此陷入了严重的信誉危机。

巴黎和会的结果,也使得孙中山开始重新思考其“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问题。孙中山将民国四分五裂的政治格局,归咎于“五族共和”在国族整合方面的不足:

“更有无知妄者,于革命成功之初,创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之说,而官僚从而附和之;且以清朝之一品武官之五色旗,为我中华民国之国旗,以为五色者,代表汉、满、蒙、回、藏也;而革命党人亦多不察,而舍去吾共和第一烈士陆皓东先生所定之中华民国之青天白日国旗,而采用此四分五裂之官僚旗……此民国之不幸,皆由不吉之五色旗有以致之也。夫清朝之黄龙帝旗,我已不用,而乃反用其武员之五色旗,此无怪清帝之专制可以推覆,而清朝武人之专制难以灭绝也。天意乎?人事乎?”


因此,孙中山认为,当务之急在于“汉族当牺牲其血统、历史与夫自尊自大之名称,而与满、蒙、回、藏之人民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以成一中华民族之新主义,如美利坚之合黑白数十种之人民,而冶成一世界之冠之美利坚民族主义”,即效仿美国融合黑人白人而成美利坚民族的先例,整合国内诸民族,使之相“见于诚,合为一炉而冶之”,进而“以成一中华民族”。

在1921年3月6日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中,孙中山除了继续批驳“五族共和”的含混之处和强调融合汉、满、蒙、回、藏“成以大民族主义的国家”之必要性,还将其国族整合的观点与当时国际政治秩序中的“民族自决”风潮联系在一起,“自欧战告终,世界局面一边,潮流所趋,都注重到民族自决。我中国尤为世界民族中底最大问题”,因为当时中国虽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但半殖民地的地位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民族独立,所以中国整合国内各民族而成一大民族本身也是符合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总统威尔逊鉴于世界潮流所提倡的民族自决的一种体现。

另外,《在桂林广东同乡会欢迎会的演说》中,孙中山还提出“民族主义即世界人类各族平等,一种族绝不能为他种族所压制”,即一个正当的世界政治秩序应当是各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治秩序。

1923年1月1日,国民党公布了《中国国民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对“三民主义”理论正式作了新的系统诠释。《宣言》指出:

盖以言民族,有史以来,其始以一民族成一国家,其继乃与他民族揉合搏聚以成一大民族。民族之种类愈多,国家之版图亦随以愈广……至今清廷虽覆,而我竟陷于列强殖民地之地位矣。故吾党所持之民族主义,消极的为除去民族间之不平等,积极的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欧战以还,民族自决之义,日愈昌明,吾人当仍本此精神,内以促全国民族之进化,外以谋世界民族之平等。其大要如左:甲、励行教育普及,增进全国民族之文化。乙、力图改正条约,恢复我国国际上自由平等之地位。

由上可见,孙中山与国民党此时所主张的民族主义,旨在对内寻求国族之整合、对外寻求国际交往的自由平等地位,其所谓“自决”,是一种中华民族意义上的“独立”和“自决”。其后公布的《国民党党纲》中对于“三民主义”这一国民政府立宪之本中的“民族主义”的解释也是“以本国现有民族构成大中华民族,实现民族国家”。

孙中山晚年的国族主义和民族观,最集中的体现当属其1924年1月到3月之间关于“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部分的连续演讲,在这些演讲中,孙中山开宗明义,指出“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并认为“中国人最祟拜的是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所以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所以中国人的团结力,只能及于宗族而止,不能及于国族……如果再不留心提倡民族主义,结合四万万人组成一个坚固的民族,中国便有亡国灭种之忧,我们要挽救这种危亡,便要提倡民族主义,用民族主义来救国”。

而孙中山认为的整合国内诸族为中华民族之国族的力量,是“固有的高尚道德,并强调这个道德必须从恢复能让宗族的团结一致的儒家伦理一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所谓八德开始”。

图:1924年召开的国民党一大,孙中山阐释了“新三民主义”

总体来看,和清末北洋时期无论是立宪派还是革命派乃至北洋当权派主要是从帝国主义列国竞争、适者生存角度论述国族建构的必要性不同,孙中山此时已经能从境内各族人民共同反抗列强殖民、寻求民族解放的角度进行来论证中华民族建构的正当性。

孙中山把国内民族问题的解决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大背景联系在一起,这种转变,一方面是受国共合作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见“一战”后反帝反封建之民族革命风潮的影响。而孙中山在《民族主义》演说中对于宗族、传统儒家道德在国族整合中的作用,也被其后国民党的领导者—蒋介石所继承。

 二 

国民党相关决议中的“国族”整合方案


在1924年1月24日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国民政府之必要”提案上,国民党明确了“以党建国”的建国方略,“国民党当依此最小限度政纲为原则,组织国民政府”,并制定了具体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指出“国民政府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并对“民生”、“民权”、“民族”之三大主义作了新的诠释;关于建设之程序,则“分为三期,一曰军政时期,二曰训政时期,三曰宪政时期”。

这种“以党建国”的建国方略,是孙中山“以俄为师”的结果,其目的是通过建立一个具有群众基础的现代动员型政党和在党领导、控制下的新型军队,进而以此为核心力量实现国家的实质性统一,“国民党从此步人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政治亦将由此进入一个新的党治时代”。因此,如果要审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宪政纲领、主张,无疑绕不开国民党政纲、宣言、决议中的相关论述;以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以及中央全会的决议为例,就包含了相当一部分“国族”整合和边疆、民族事务治理方面的内容。

1924年1月20日至23日,中国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言》指出

“国民党之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关于第一方面,“国民党之民族主义其目的在使中国民族得自由独立于世界”,“盖民族主义对于任何阶级,其意义皆不外免除帝国主义”。

说明民族主义的实现,必须坚决扛起反对帝国主义的大旗;而反帝事业的成功,则必须依靠“多数之民众”;可以看出,孙中山和国民党此时对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社会根源以及革命的依靠对象等问题,已经有了全新的认识。

1928年,南京政府在形式上统一全国。1929年3月15日,在南京召开了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重申了孙中山之“必须团结四万万人民为一大国族,建设三民主义的强固充实之国家,始足以生存于今日世界”的遗训;在本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对于政治报告之决议案》中就国民党未来的施政方略也作了全面部署,而其中第七部分内容即为“蒙藏与新疆”,在决议中,首先强调边疆多民族地区人民尽管方言习俗、行政管理模式与内地有差异,但自古以来在政治、历史、经济等方面都是中华民族之一分子,且在近代以来同样处于帝国主义者的压迫之中,所以国民党主张中国境内各民族团结起来,一致反帝,并组成一强固有力的国族,以使中华民族对外获得平等的国际地位。

随着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以及边疆地区分裂分子在日本帝国主义者的唆使下的所谓“独立自决”浪潮,国民党政府对国族、中华民族凝聚力也愈发加以强调,如 1938年的《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力陈“抗战之目的,在于求民族之生存独立……唯能合吾民族之力以共保之,乃能合吾民族以共享之”,其强调“抗战”是关乎包括各族人民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生存独立;且为了揭露日本帝国主义者以所谓“民族自决”为诱饵唆使边疆地区分裂分子叛国求荣的阴谋,《宣言》专门强调“中国境内各民族,以历史的演进,本已融合而成整个的国家……在未获得胜利以前,吾境内各民族唯有同受日本之压迫,无自由意志可言,日本口中之民族自决,语其作用,诱惑而已,煽动而已,语其结果,领土分割而已,民众零星拐骗而已”。


由上可见,为了能够积聚全民族的力量共御外侮,同时也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和边疆分裂分子的裂土阴谋,南京国民政府与北洋政府时期相比,更强调中华民族作为国族的一体性的一面。


 三 

蒋介石“中国之命运”中的民族观分析



国族主义叙事的极端表现,当属蒋介石在“抗战”进入全面僵持时期所提出的只有一个中华民族,中国存在五个宗族而非五个民族的“宗族”式民族观。在1942年西宁的一次讲演中,蒋介石主张“我们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我们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总名词。我们说我们是五个宗族而不说五个民族,就是说我们都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分子,像兄弟组成家庭一样……我们集许多家族而成宗族,更由宗族合成为整个中华民族……所以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

而只有一个中华民族,汉、满、蒙、回、藏系五个宗族的观点的系统阐述,则集中表现在蒋介石于1943年3月发表的《中国之命运》一书之中。蒋介石发表该书,有借废约凝聚国民“抗战”意志、提升民族自信的考虑,该书第1章名为《中华民族的成长与发展》,其指出,

就民族成长的历史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合而成的。这多数的宗族,本是一个种族和一个体系的分支……他们各依其地理环境的差异,而有不同的文化……然而五千年来,他们彼此之间,随接触机会之多、与迁徒往复之繁,乃不断相与融合而成为一个民族,但其融和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即为各宗族共同命运的记录……即如蒙古是匈奴的后裔,而史记函数考其远祖出于夏后氏。东北的女真与西藏的吐蕃,是鲜卑的子孙,而晋书魏书考其远祖皆出于黄帝轩辕氏……至于我国今日之所谓回族,其实大多数皆为汉族信仰伊斯兰教之回教徒,故汉回之间其实只有宗教信仰之分,与生活习惯之别而已。总之,我们的各宗族,实同为一个民族,亦同为一个体系之一个种族……我们中国五族的区分,乃是由于地域和宗教的,而不是由于种族的和血系的关系,这是我中华民国全国同胞不可不彻底了解的。

蒋介石在该书中,直接将中国境内各民族称之为“宗族”,并援引中国史书典籍上的相关记载,指出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其实同属于炎黄子孙后裔,汉回之间也仅有宗教和生活习惯的差异;这显然是为了强调中国境内各民族除了反抗帝国主义侵略这一共同的革命任务,还在血缘上具有天然的联系。

诚如有学者所言,“蒋介石认为中华民族是由国内各民族组成的,但否定国内各民族是各个民族体,认为各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宗族宗支。把民族观换为宗族观,虽然能使国族的国民、民族一体的观念得到强化,但否定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和边疆民族存在和发展的特殊性”。蒋介石以宗族论为基础的只有一个中华民族的论证,其固然实现了表面上的自洽,这也是当时出于强化国族认同的现实政治需求,但这显然具有明显的大汉族主义色彩,其关于我国境内民族发展、交往的描述也不符合我国多民族的历史事实。


当然,这种论证,也和蒋介石本身深受儒家传统文化的家庭伦理观影响,认为中国处于全面落后是因为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落后所以必须复兴民族精神,加强民族的整体凝聚力有关,同时这种论证也是当时客观的政治情势使然。

事实上,当时“满洲国”的成立、内蒙古德王等策动的“内蒙古自治”,固然有外部势力的怂恿、策动甚至直接推动,但这些分裂活动在形式上,是以“民族自决”、“民族独立”的名义进行的。如果我们再回顾一下顾颉刚、傅斯年等人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为何那么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主张“我们只有一个中华民族,而且久已有了这个中华民族!我们从今以后要绝对郑重使用‘民族’二字,我们对内没有什么民族之分,对外只有一个中华民族!”就会对这种民族危亡关头对于中华民族一体性的强调有着更为全面的理解。

任何时代特定人物的政治努力,都有其特定政治语境。南京国民政府对中华民族之国族意识的强调,固是因为当时面临“抗日”救国的空前民族危机,同样也是清末以来强调“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的中华民族认同和中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之路的继续,蒋介石“只有一个中华民族”,将蒙、藏等民族视为“宗族”而非民族,确有歧视各少数民族的色彩,同时对于中华民族历史形成过程动态性、互动性的特点也缺乏足够的了解;但在当时对于凝聚中国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认同,集全国之力共同“抗日救亡”,还是起到了一定作用。

诚如有学者所言,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华民族自觉意识发展的重要阶段。自“九一八事变”后,侵略中国的日本对中华民族的生存构成极大威胁,中华民族成员在与‘民族之敌’的殊死较量中,对民族共同体共同的命运有了深切的体验、对共同体的民族文化有了明确的认同。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抗战”时期对于中华民族作为国族的强调,本身即是中国进行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之路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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