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前沿 |如何经验地做人权法研究

王励恒 法律和社会科学 2023-09-10

编者按

本文为2022年1月20日法社科前沿研读会上讨论的文章,发表在Annual Review of Law and Social Science,Vol. 15, 2019。

导读人为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王励恒同学。


1

作者简介


Kevin L. Cope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研究领域:法律与政治现象的定量研究,特别是国际机构的法律与政治、移民问题、国内体制结构与国际行为之间的关系等。

个人主页:

https://www.law.virginia.edu/faculty/profile/kc9fz/2381999


Cosette D. Creamer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政治学系  副教授

研究领域:国际法与比较法;政治学;法律实证分析

个人主页:

https://cla.umn.edu/about/directory/profile/ccreamer


Mila Versteeg

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   教授

研究领域:比较宪法学; 国际公法学;法律实证分析

个人主页:

https://www.law.virginia.edu/faculty/profile/ev4a/2301734

2

原文概览

“Empirical Studies of Human Rights Law” (《人权法的实证研究》)这篇文章回顾了解释两种权利承诺(rights commitments)——即国际人权条约与宪法——的原因与结果的定量实证研究。研究发现这些解释方向不尽相同,并且人权条约与宪法对于特定法律和政治环境的影响通常很小。作者还就对人权的因果识别与测量方法进行了回顾与讨论。本文结论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在方法论方面,作者指出应使用多种研究方法以得出最有信度的主张。在解释权利的原因及效果方面,作者指出今后的研究应进行更高水平的理论化,即进一步研究:情况与机构的影响条件;不同法系的影响机制;宪法与国际条约的相互作用。

3

引言部分


1. 研究背景:二战后人权法的数量上升,宪法列举的权利数量增加。


2. 与先前研究的对话:现有综述主要回顾对人权条约的研究,本文也回顾了对宪法权利的研究。国际条约的批准与国内宪法列举的权利存在共生关系,但因为学科偏见,先前的研究多将二者分开研究,没有将二者关联起来。


3. 文章思路与界限:只回顾定量研究。作者认为,这样能对定量研究的综述更全面,并有助于对其发展与局限性、研究方法进行反思。


4

人权条约

该部分简要介绍了现代人权条约制度,接着对“各国加入人权条约的原因”、“各国对条约提出保留的原因”、“人权条约的影响与遵守途径”的研究进行了梳理。1、各国加入条约的原因:主要强调两组因素。(1)参与条约的潜在好处。如建立声誉、加强国际联络等。国家会根据自身政体考虑条约义务的利益与成本。如果主权成本(Sovereignty costs)过高,也会限制国家加入某一个条约。(2)结构主义与社会学解释 ”Constructivist and sociological explanations”。如共同的价值观、国家法律传统、国家间的学习与模仿、社会压力等。2、各国对条约提出保留:这主要表现为在批准条约时附加保留、谅解与声明。原因如否决者的存在、条约义务带来的过高成本、法系的影响、区域效应等。3、人权条约的影响:总的来看,条约并不是直接制止侵权行为,而是在某些制度与政治条件下改变国内政治生态,从而加强权利保护。国际人权法的积极影响具有较高条件性,在某些条件下确实带来了人权改善。作者还就不同条约的影响进行了单独回顾,但这些对单个条约的研究大多没有得出统一的研究结论。人权条约的遵守有两条途径:国内机制的运作;条约的附属机构与程序本身。


(日内瓦万国宫,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所在地)

5

宪法权利

1. 宪法权利与人权条约的关系:

权利具有一致性;二者权利相互影响;不同点:研究通常认为宪法执行机制比条约执行机制更有力。

2. 对宪法权利承诺的解释Explaining Constitutional Rights Commitments:

 研究较少关注宪法权利承诺的利益与成本,更多关注权利的扩展与趋同。

(1)扩展。表现为权利数量的激增、种类的扩大。例如,一些宪法中关于性别平等和对母亲的权利保护规定规定、环境权、原住民权利(Indigenous rights)、少数民族权利规定、抵抗权(The right to resist)、知识产权规定等。

(2)趋同。表现为:宪法对权利选择的多或少;宪法权利的性质是集权或自由主义(more statist or libertarian in nature)。其影响因素有:国家间的借鉴、共同法律渊源、宗教影响、先前殖民者的影响等。

(3)部分研究还指出,宪法权利的实质或许是执政者的战略或政治谋算的产物,例如抵抗权的适用便是执政者为自己的政权寻求合法性的产物。

(费孝通先生著:《民主·宪法·人权》)

3. 宪法权利的影响:

 即使没有完全遵守,宪法承诺也会随着时间逐渐推动国家的权利的改善。

具体权利的影响:一些权利可能比其他权利有更大影响。例如,工会权利、结社自由、组建政党的权利与宗教信仰自由。这是因其“组织性权利”(The nature of organizational rights)的性质决定的。

衡量标准的采用:以社会支出为标准。这是因为其发展速度快,其他影响因素小,作为指标更加敏感。


4. 研究转向(Pathways of Change):

对宪法权利影响条件性的初步研究集中于法院。其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后来出现了对其他影响条件的研究,如国家政体、否决者存在、国家结构形式、权利条款的差异等。

6

因果识别与测量

1. 因果识别(Causal Identification)

内生性问题的困扰:预期结果受协变量(covariates)干扰。

上个世纪和本世纪初的研究者:使用长期存在的推断性统计,如Probit模型或普通的最小二乘回归(Hathaway 2002)。并且只考虑了一个时期,又称横断面分析。      

批评指出,这些技术在建立权利和结果的因果关系方面存在局限性,如遗漏变量。这种认识使研究者采用越来越先进的因果识别技术。如工具变量 (Instrumental variables)和两阶段Heckman模型。但也有局限性。

 对批评的回应:替代性因果识别技术。如配对(Matching,如下图)、理想点估计、调查实验等。      

结论:多种技术的组合,适用一种或多种方法的稳健性审查。定性研究方式弥补定量研究的不足。

(原文图表:Matching)

2. 测量(Measurement)

(1)权利表现指数的测量:方法与复杂性发生变化。

例如,指数内容的增加、测量标准的无意识提升等。而最新数据集Varieties of Democracy (V-Dem)减少了其他影响带来的测量偏差。

(2)测量指标的选择:过程指标 VS. 结果指标。

过程指标:政府在积极社会权利方面的支出;结果指标:能反映权利的实际实现情况和最终目标的指标,如预期寿命、社会识字率、入学率。

因社会权利充分实现具有长期性与不可控因素,一些研究认为社会支出过程的指标可能比缓慢变化的结果指标,更能发现政府行为中由宪法引起的变化。

7

结论

作者提出高水平的理论化仍为欠缺,并指出过往研究的空白与未来研究充满希望的领域:

 一、进一步确定不同情况和机构的影响条件,其相似与差异。如在禁止酷刑背景下,强大反对党与司法效力的影响;更加深入研究国内机构的相互作用;将国际人权制度的影响作为整体进行研究等。

二、进一步研究两个法系影响权利实践的机制相同或不同。

 三、对宪法承诺与国际条约承诺的相互作用进行研究。

8

启示与反思

1. 该文章的优点:

(1)对关于人权法的定量实证研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有利于我们较快地理清这一领域的学术脉络。

(2)使读者,尤其是在该领域刚入门的读者直观感受到定量方法的魅力与局限性,对因果识别与测量方法的讨论具有指导与启发价值。

2. 该文章的不足:

(1)综述的价值本身:只回顾了定量研究,对人类学进路的遗漏影响了综述本身的价值。因为法律人类学自上世纪80年代末便出现了重大转向,人权(法)研究已经变成了法律人类学研究的最重要问题之一。

(2)综述的书写:这篇文章只是对先前的研究进行了梳理与罗列,对这些研究没有提出自己的看法与批评。

(3)某一国家的宪法规范在不同国家间也会产生一定影响,作者没有对此方面进行考虑。




编辑|高凯铭

《法律和社会科学》(CSSCI集刊)投稿地址:http://flsk.cbpt.cnki.net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