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因果故事 94
奇案难判
河间府小吏刘启新粗知文理。有一天,他问别人:“枭鸟、破獍是什么东西?”有人回答说:“枭鸟吃它母亲,破獍吃它父亲,都是不孝的动物。”刘启新拍手说“对!我患了伤寒,在昏迷中,灵魂到了阴曹,看见两位冥官并排坐着。一位小吏手持案卷请示说:某处狐狸被它孙子咬死。禽兽无知,难以用人理来要求它。现在只能考虑抵命,而不能以不孝治罪了。左边的官员说:狐狸与其他兽类有区别。已修炼成人形的,应当按人的法律判处,未修炼成人形的,则仍然按禽兽来断案。右边的官员说:不能这样。禽兽在其他方面与人不同,亲朋至爱则是天性,与人同样。先王杀枭鸟、破獍,不因为是禽兽而宽恕它们。因此应以不孝罪,把狐孙打进地狱。左边的官员点头说:你说的很对。过了不久,小吏抱着案卷退下,用手打我耳光。我惊吓而醒,他们所讲的话历历在耳,只是不明白枭鸟、破獍是什么意思。我猜测它们是不孝的鸟兽,果然是这样。”
按,这种事很新奇,所以阴府也很费斟酌,可知案情千变万化,很难偏执一端。据我所见,还有超出律条规范之外的。有一个人离家外出,讹传已死了。他的父母于是把儿媳卖给别人做妾。丈夫回家后,知道是父母卖了妻子,不能诉讼,便偷着到娶自己妻子的人家里,等着机会见了一面,竟然携妻逃了,过了一年又被抓获。认为这事不是通奸吧,则女方已另嫁人;定为通奸吧,则男方是女方原来的丈夫,官府没有法律可援引使用。
又如劫盗之中,别有一种类型,称“赶蛋”,即不抢劫别人而专抢劫盗贼抢来的东西。他们每每等到盗贼出外抢劫之机,或者袭击盗贼的巢穴,或在路上抢夺盗贼劫得的财物。一天彼此格斗起来,一同被执送到官府。认为他们不是强盗,则他们确实强抢他人;把他们定为强盗,则他们抢夺的又是盗贼的赃物。官府也没有律条可以援引定案。
又比如女人因奸情而有孕,断案处罚之后,官府依法将私生子判给奸夫。后来孩子生出来了,丈夫愤恨。杀了孩子。奸夫控告他故意杀害自己的孩子。虽然有法可依,但总觉得奸夫所控告的有理而无情,丈夫所做的有情而无理。没法把这案子加以公平判决。不知那些阴府官员遇到此类事情,又做怎样的决断?
风氏园古松
丰宜门外的风氏园古松很著名,前辈们多有题诗咏叹。钱香树先生还亲眼见过古松,现在已经砍伐了。何华峰说:相传古松没有枯死时,每当风清月明,就时常听到丝竹之声。一次,有个大官偶然来到风氏园,夜间偕同宾友前往古松下聆听丝竹演奏。二更以后,开始响起了琵琶弹奏,似乎是出自古松的树干里,又似乎是从树梢上飘来。弹奏一段时间后,有小声缓缓地随着琵琶曲子唱道:“人道冬夜寒,我道冬夜好。绣被暖如春,不愁天不晓。”大官叱骂说:“老魅什么东西,敢对我作这种淫词!”乐声戛然而止。一会儿,清脆的琴声又弹了起来,唱道:“郎似桃李花,妾似松柏树;桃李花易残,松柏常如故。”大官点着头说:“这还差不多接近了风雅。”馀香缭绕之际,微微听到树外有人说了句悄悄话:“此老太容易对付,只是作了这等语言,他便欢喜了。”忽听拔刺一声响,如同断了琴弦。再听下去,就寂静无声了。
后妻受杖
佃户卞晋宝枕着土块正在田垅边小睡。朦朦中听到有人问:“昨天官府中发生了什么事?”另一个人回答说:“昨天审查某人的后妻,判罚她一百铁杖。虽然她满脸病态,但眉目依旧如画,肌肤如凝脂,每打她一铁杖,她发出婉转的哀叫声,好像轻风吹来洞箫声,让人听得心碎。我的手发软,下不了手,差点儿我反被鞭打。”问话人叹息说:“正因为她如此妖媚动人,才迷惑了她的丈夫,使他残害前妻的儿女,犯了种种罪孽。”晋宝心想这是什么官府,怎能用铁杖打人?正想起身去问,等他伸腰揉眼一看,只见荒烟野草,四周一片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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