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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冒死纳僧-《缁门崇行录浅述》九、高尚之行第七
唐法冲,陇西成纪人。贞观初,敕私度者处以极刑。时峄阳山多逃僧避难,资给告匮,冲诣州宰,告曰:‘如有死事,冲身当之,但施道粮,终获福佑。’宰嘉其志,冒网周济焉。
唐朝衮州法集寺法冲法师,陇西成纪人。唐太宗贞观初年,下令私自度人出家的要重办(处死刑)。当时峄阳山有很多没有国家发给度牒(可出家的证可文件)而出家的僧人,冲大师都收留他们,但因人多,粮食缺乏。冲大师于是去拜访州长,告诉州宰说:‘我来承担被处死的责任,您只管布施粮食,好让出家人安心办道,终会获得福报和三宝的加被。’州长非常赞喜他的志气,冒著甘犯法律的危险来救济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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