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因果故事 132
乩仙邱长春
李芍亭家扶乩降仙,那乩仙自称是邱长春。乩仙悬笔写宇,比风雨还快,字体像张旭、怀素的狂草。有人拜求丹方,乩词称:“神仙有丹诀,没有丹方。丹方是烧炼金石的手段。《参同契》里提到炉鼎铅汞,都是托名,并非讲烧炼。方士们加以附会歪曲,结果贻害无穷。因为金石本身燥烈,加上火力,阳气激荡,使血脉膨胀,所以筋骨气力好像倍加强壮。但这是消耗元气,留下的祸根也深。看那些养花的人,用硫黄培在树的根部,在严寒时能吐蕊开花。但盛开之后,那树肯定枯死。因为热量在下蒸腾,其精华就从上面涌出,精华涌尽就马上枯槁了。你何必为放纵数年之欲,而抛弃千金之躯呢?”那人吓得赶紧起身。后来芍亭将此事告诉田白岩,白岩说:“乩仙大都是托名。这位仙人能说出这样的话,也许真是邱长春吧!”
神仙感遇
吴江人吴林塘说,他的表亲中有一个与狐女相好的人,虽然没什么变,但总是怅惘茫然,好象精神不足。他的父母为此而感到忧虑,听说有个云游僧人能镇治狐魅,便前去祈请僧人。僧人说:“这狐女与你家公子有一段姻缘,她没有害人的意思。是你家公子自己沉溺于此,玩乐过度罢了。然而我还是担心,即使狐女不伤害公子,公子也会自己害了自己。所以应当好好地把狐女送走。”于是夜里来到他们家,盘坐着念诵咒语。他们家的人远远地看见烛光下,似乎有一个身穿锦绣衣衫的女子,冉冉地下拜。僧人举起拂尘说:“留下这一段未完的姻缘,来世再结欢情,可以吗?”狐女于是一下子便消失了,以后再没来过。
林塘知道僧人是一个奇异的人,便问他能否遇上神仙。僧人说:“自古以来,传记中所记载有关神仙的事,有的是寓言,有的是假冒其名,有的是借此抒发恩怨,有的是喜欢谈论一些诙谐怪异的事情而达到耸人听闻的目的,有的是点缀风流以传为佳话,有的没有别的意图,只不过将感情寄寓在绮丽的语词之中,就象诗人所作的一些艳丽词曲。一般假的占了十分之八九,真的只有十分之一二,而且这十分之一二的真事又大多数是关于才鬼灵狐,花妖木魅,没有一件是关于神仙的,那些说神仙的一定在撒谎。神正直而聪明,仙谦虚而清静,难道他们能列名于丹台,身处于紫府,又和一些放荡的女子搅在一起,轻易地与人去幽会吗?”林塘感叹僧人的见识精辟,是从来没有听过的。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林塘没有说出僧人的名字。后来问林塘的儿子钟侨,钟侨说:“我见到这位僧人时,才有五六岁。当时没有听过谁叫他的名字,现在也没有办法问了。我只记得他的口音,听起来好象是杭州人。”
一善之报
献县某个捕吏,曾奉令捕捉大盗,把他擒获了。大盗的妻子很漂亮,大盗乞求捕吏把他放了,愿意把妻子献给他,他没有答应。后来捕吏因为贪赃要受斩刑。行刑前两天,监狱的墙塌了,把他压死了。狱卒叶某,因没及早修理狱舍,被判重杖。在这以前,叶某梦见自己立在大堂下,听堂上的官吏议论捕史的案子。一个官员说:“一善不能掩千恶,千恶也不能掩一善。免罪是不能的,减刑就行了。”之后衙吏抱着文牍出来,叶某并不认识,仔细看那个官员,也不认识,这才明白这不是县署。醒后偷偷地向捕吏道贺,认为他可以减刑不死了。不料神以保全他的首级为减刑。人们估算,捕吏一生只干了这一件善事,竟然得以免刑。天理昭昭,何曾不让人补救自己的过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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