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因果故事 137
两世夫妻
两世都成为夫妇的,象韦皋、玉箫那样,大概还是有的。景州人李西崖说,乾隆十年参加会试,看见贵州的一个孝廉,述说他的冢乡有一村民家生了一个孩子,刚会说话,就说前生是某人的女儿,某人的妻子,丈夫名叫某某;死时丈夫年龄多大,现在应当多大;所居住的地方,距离村民家大约有四五天的路程。这些话渐渐地传开了。到她十四五岁的时候,她原来的丈夫就径自找来询问。他们俩人一见面,便痛哭流涕,述说前生的事情都一致,这天晚上,竟然抱了被褥一同就寝。她的母亲不能禁止她,便疑心而偷听他们的谈话。熄灭蜡烛以后,他们俩已经在喃喃地说着一些亲热的情话了。她的母亲勃然大怒,把她原来的丈夫赶了出去。她气愤地吃不下饭,她的故夫也住在旅馆中,迟迟不肯动身。一天防范偶然疏忽,两人竟一起逃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这件事真是奇怪,自古以来就没听说过。这可以说是“发乎情”而不“止乎礼”了。
圆光术
民间有一种圆光术:把一张白纸贴在墙上,焚烧符口召来神仙,让五六岁的儿童来看。儿童必然会看到纸上突然出现一个大圆镜,镜中人物,一件件地显示未来的事。就像古时的卦影术。不过卦影隐晦地显示形象,这种术则明确显示人物形状。庞斗枢会这种法术。某生和庞关系很密切。他曾觊觎一个妇人,偷偷地请庞使用圆光术,看看他能否得到她。斗枢惊讶地说,这种事怎么可以来亵渎鬼神呢?某生不住地求他。庞不得以勉强烧化符口。儿童注视了半天说:“见到一个亭子,中间有一张床,三娘子和一个少年坐在上面。”三娘子是某生的亡妾。某生正骂儿童瞎说,斗枢大笑说:“我也见到了。亭中还有一个匾,儿童不识字罢了。”某生生气地问是什么字,庞说是“己所不欲”四个字。某生默然不语,拂袖而去。有人说,庞斗枢焚化的不是符,他事先用吃的哄儿童,教他说这些话。大概是这样吧。虽然玩笑过份,但立旨仍不失为规劝朋友改过。
戒讼
堂伯君章公说:明朝青县的张公,是十世祖赞祁公的岳公。他曾和乡人相约,连名控告县里的吏员。张公骑马前往,经过祖坟前,一阵旋风直扑马首,马受惊跳起,他被摔下地,同去的人将他抬回来。回到家中后,寒热病发作,一会儿昏迷,一会儿清醒,迷迷糊糊中好像见到了鬼。家人正要去请巫师来禳解,张公忽然坐了起来,发出他已死去的父亲的声音说:“你不要祈祷,扑你马的就是我。就是打官司都没益处。假如没有道理,有什么可诉讼的呢?假如有道理,是非自有公论,人人都同情你,这就是胜利,何必要打官司呢?况且告差役告吏员,祸患尤其厉害:官司打败了,祸在眼前;侥幸打胜了,做官的有来有去,而这种人根生土长,他们的子孙肯定要报复,祸在日后。因此我来拦住你。”说完,张公又躺下来,汗流如雨。等到再醒来,病一下子就痊了。后来连名上诉的人都遭了殃,才知道这不是说胡话。此事是堂伯从伯祖湛元公那里听来的。湛元公一生没和人打过官司,大概是恪守这个训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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