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微草堂笔记》因果故事 230
《阅微草堂笔记》因果故事230
人鬼互不相犯
河间人王仲颖先生名叫之锐,是李文贞公的门下高足。他对经书造诣很深,而且行为方正,完全符合古代君子的标准。在康熙十四、十五年间,我随姚安公在京城,那时他还任国子监助教。没能见他一面,至今我仍怅然若失。
传说他在夜里偶然到屋后空院里,拔他种的萝、来下酒,恍惚中好像看见一个人影,以为足小偷,却倏然不见了。他知道是鬼魅,于是便根据幽明异路的道理,严厉责备鬼。在一丛竹子间有人回答说:“先生精通《易经》,一阴一阳,就是天道。人白天活动,鬼晚上活动,这就是幽与明的区别。人住在没有鬼的地方,鬼住在没有人的地方,这就是异路。所以天地之间,无处无人,无处无鬼。只要互不影响,就不妨相安并存。假如鬼在白天进了先生的家,你责备是有道理的。如今已是深更半夜,这儿又是人迹难到之处;先生在鬼活动的时间里出来,进入鬼住的地方,既不拿着灯烛,又不出声,以致猝不及防地突然相遇,这是先生冒犯了鬼,而不是鬼冒犯了先生。我敬而避开已经够了,先生为什么这样严厉地责备我呢?”王仲颖笑道:“你说得有理,就算了吧。”便拔了萝卜回来。
后来他和门生说起这事,门生说鬼既然能说,先生又不害怕,为什么不打听一下对方的姓名,装作词严色厉,问问关于地府的说法是真是假,这或者也是广博知识的方式之一。王仲颖说:“这不是人与鬼不大庄重了么?这就谈不上幽明异路了。”
骑蝶仙女
郑慎人又说:有一天,庭院里百花盛开,忽煞听到家里的丫环仆妇们惊叫起来。推开窗户一开,只见她们都用手指着桂树顶端。原来是一只蝴蝶,有巴掌那么大,背上坐着一个穿红衫的女子,大如拇指,在那里翩翩起舞。不一会儿,就飞过墙去,邻居家的儿女又惊叫起来。这不知是何种妖怪,大概就是所谓的花月之妖吧。我们谈论这件事时,正在刘景南家。景南说:“怎可知道这不就是闺房中女孩子们玩的游戏呢?用草扎成一个小人,把它绑在蝴蝶背上,然后把蝴蝶放掉而已。”这也算是一种说法。但郑慎人说:“确实见到那小人在蝴蝶背上,做出驾驭的样子,而且前俯后仰,左顾右盼,活灵活现,根本不像是草扎的小人。”这又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泥神惩奸
舅父安介然先生说:早先,他曾随高阳刘伯丝先生到瑞州做官,有一天,听说城西土地庙里,有一个泥塑鬼像忽然倒了,另有一个衣着面貌与泥鬼相同的青面赤发鬼,被压在泥像下面。众人赶到这里,仔细一看,被压在下面的青面赤发鬼,竟是本村一个青年装扮的,已经被砸断脊椎死去了。
众人惊骇异常,不知是何缘故。没多久,一位知道内情的人透露说:“那个青年的邻居家有位少妇,生得十分美貌,他曾挑逗人家,被骂了一顿。这天,少妇回娘家,青年估量她夜里回来时,一定会路过土地庙,又见土地庙离住户较远,就装成恶鬼藏在泥像后面,准备等少妇来时,突然扑上去,乘她惊恐昏倒之际,实现预谋。没想到被神明惩治了。”这位青年的内弟事前知道这个阴谋,开始不敢说出来,等亨情平定以后,才渐渐吐出了真情。
介然先生又说:一个狂徒和一个荡妇在河问文庙前碰上了,二人相互调情,毫无顾忌。忽然,他们被飞来的瓦块打得头破血流,可始终不知那瓦块来自何方。圣人的道德与天地等同,哪像佛道二教,必须借助于灵异的显现才能使人相信,必须有神灵护法,才能显出尊严啊!然而鬼神惩恶扶弱,还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一定要把朱锦中会元说成是因为前生修了文庙的缘故,那么把圣人也看得太渺小了;但是,如果一定要说高墙之内的文庙没有神灵护卫,恐怕又是儒生的迂腐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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