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般若篇 (下 )---(静老说的话)
般若篇
第七章
1.法界之内,事与理原不相碍,无法何以渡人。人若执取非法相是空执,而偏于无法,即与泥着,我、人、众生、寿者四相一般。岂能使真性空明方便应现呢?此即无智慧者,如何得成佛道?人心不可取相如此,该把这两头见执,直须截断。不应执取有法而泥于言说,亦不应执取非有法而沦于顽空。当知我与你们所说的法,未明性时不可无言,于明性后亦须忘相。如渡水之船,人来渡时须用以渡,既登彼岸,此船即弃之不用矣。有法尚应该舍去,何况本非有法?未信患其不能信,即信又患其不能舍,若着相以求,失之远矣。
2.万法皆空。若执为有法,而悟性虚灵莫测,可以说有,因非是有法。然真空不空,若执无法而悟性随感即应,何可说无。亦是非是,非有法也,有法无法都不是,从此得一是处,方是真法。所以为是处者何在?无上菩提之法,皆我自然觉性,不假人为,乃无为法也。自古以来,一切贤如菩萨、圣如诸佛,皆都以这无为法而得正果,及其成功,同一无为,此如来之法,所以无可得,无定说也。
第八章
1.眼见色爱色
既与色合而成相
耳闻声而爱声
既与声合而成相
凡夫与一切法皆合相
菩萨与一切法皆不合而散
盖合即起生灭
散即解脱不生不灭
2.法身乃我之清净本性。
此心包括太虚,周藏世界。无相无形,无可比量。学道的菩萨应离去一切尘相,不应住着在色相上生心,不应住着在声音上,香、臭味上、感触上,道法上生种种尘心。若住尘生心,便被污染,鲜能清净矣。要令心时时发现而生其明觉之心,如明镜当前,物来悉照,物去即空,自然十分清净。
3.大乘佛法的真精神,可以说是空不空,无我便是空,慈悲便是不空。虽知无我,而不断慈悲,故空而不空。虽行慈悲,而不执有我,故不空而空。
那有我的慈悲不是真慈悲,要无我的慈悲才是真的慈悲。
4.如来所说身相,原是幻形,即非真实身相。凡世间所有色相,皆是虚而不实,妄而不真,不能常住也。人若识见破了诸般色相,都非真实之相,则色相空时,真体即此呈露,不待推测,自能回光返照,而见色身中有法身自性之如来矣。何必泥区区形相之末,始为见如来也。
5.慧眼即般若智观也,慧眼了知空,得慧眼,则见诸法皆空矣。
6.佛说人、法、空三相。分说合说,合而分,分而复合,合中有分,分中有合。叮咛反复,劝戒兼深,读者当潜心玩索。
第九章
1.聪明人则禅净双修,而必以净土为主。若普通人,则亦不必令其偏研深经奥论。但令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一心念佛,求生西方即可。此人不废居家业,而兼修出世法,虽似平常无奇,而其利益不可思议。良以愚夫愚妇专以念佛,即能潜通佛智,暗合道妙。比大聪明人之卜度思量,终日在分别中弄职神者,为益多多也。愚夫愚妇念佛易得益。参禅一法,非现今人所宜学,纵学亦只成文字知见,决不能顿明自心,亲见自性。何以故,一则无善知识提持决择,二则学者不知禅之所以名为参禅,实为误会。
2.内觉身心空,外觉万事空,便是无上士,不动尊也。
无上菩提即是真空本性之理,证此法者,即是证此真空本性,本非法也,故曰无法可得。是法平等,是法是指真性,性不容说,说便为法,故曰此法。
第十章
1.脱离一切形相,则真心寂静。妄念消灭,见无所见,闻无所闻,知无所知,证无所证,诸相具空,方得见法身自性之如来。如来岂可以相观哉。
2.净土宗之妙,在不离佛法而行世法,不废世法而证佛法。
舍离一切执着,成就无量功德,旷无他念,无有忧思,自然无为。
3.般若实相,乃妙明本性也。如太虚空,即是非有相可见。但就无相中能生照心,如来说,这便为实相,无相之相乃真相也。如果人能脱离诸般的形相,其心空寂即到觉地,就可名为诸佛出世了。
4.空无所空之心法也,无实与无虚,合则即离有相,又离空相,不着两边,方是真空无相之妙法。
第十一章
1.如来以法为身。但应观法性,法性者,所谓空性也,此即诸佛第一义身。若能内观返照,即此而修,见无所见,闻无所闻,知无所知,证无所证,诸相具空,方得见法身自性之如来。如来岂是可以相观哉。要知佛所说的真理,无上正等正觉,深妙难言,随人证入,无有一定的法,名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来以方便法,引导众生真性,都是因病下药。
2.要了解人的生死,靠念佛就可以知道,念到一心不乱就成功了。
3.佛法包罗一切,日常生活人事物无所不包。只要一心念佛,就得到无所不知。
第十二章
1.念者,即一切处无心。得无念时,自然解脱。何名见无所见,见一切色时不起染着,不起爱憎心,即名见无所见也。若得无所见时,即名佛眼。若见一切色时起爱憎者,即名有所见,即是众生眼。乃至诸根亦复如是。
2.一切处无心,即是自性空,即是实相,实相者即是如来妙色身相也。
《金刚经》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
3.如来度众生,以悟真性,只一个空无所空之心法也。将一此法为实相也。而真体空寂无形可观,无相可见,而妙用无方,时时呈露,处处周圆,亦无虚也。所以人不可着相求法,不着相处,即为自性如来。
4.无为法,即是无上菩提、即是涅盘、即是如来,即是金钢般若波罗蜜。后学往往把“无为”两字,认作空寂,可见菩提所得与不得,贵在人而不在法。如来所谓佛者,乃心之全体,所谓法者乃心之大用,是真佛真法也,真佛无形,真法无名。
5.“灵性”是最灵妙的知觉性,并不是一般人所说的灵魂,灵魂是常常会改变的,灵性是永远不变的。知觉性是众生本来有的性,有了这个性,才有知觉,没有这个性就同木、石一样。人往生了,他的灵性还在,才能再投生做人。
6.如如之理,乃真实见解,如者,自在也。性体常住,无有变更。我相乃诸相之根,我相既无,何相可有,则尚有何法可得乎,尚有众生可度乎,尚有土可严乎。以此降伏无降伏相,以此安住无安住相,直至空无所空,又何可容其思议哉,名真菩萨,自当受记成佛矣。
7.无住行施,因深也,无相见佛,果深也,因果具深,真性自现。
8.世间法为妄因果,出世间法为真因果。殊不知佛法警人,因果为最,大则三世循环,小则一言一动,无适而非因果所在。所以人当随处修省。不然,人生几何,因缘果报之说,有关世道人心也。深信因果者,终必大明心性也。
9.经云:众生相即是非相,一悟即空,觉诸相空,心自实念,念起自觉,觉之即无,修行妙门,惟在此矣。
10.佛说的活乃是真空本性,无相无住,非有非无之妙法。其精微处,不可以心去思,以言去议。人若以此修行,所得之正果报,应以有不可心思言议者,以其能照破诸相,洞见性源,斩断轮回根本,真登诸佛彼岸也。
11.凡夫有生则有灭,灭者不能不生,是故凡夫生灭,如身中影,出入相随,无有尽时。 圣贤有生亦有灭,灭者归于真空。圣贤生灭,如空中雷,自发自止,不累于物。世人不知生灭之如此,而以生灭为烦恼大患,盖不自觉也。
回向
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
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
若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
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此册到此结束,供读者参考。
欢迎翻印,功德无量。
南无阿弥陀佛!
编者按:
1.有关静老的书,仅有此书。本书为第六版,第六版为定版。应大众需求,从第六版第三次印刷起,增加了“八、观念解行篇”。
2.为了迎合大陆读者的习惯,将书中文字,略作了些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