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生从小就是畜生!
作者 | 燕无双
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上最可怕的生物。
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昨天刚刚写完逼迫别人吃屎、喝白酒的山西介休男孩郎某。今日凌晨,一则堪称以往校园霸凌事件的2.0版冲上了热搜。
确切的说,不是霸凌,是犯罪。
受害男孩小强,今年10岁,就读于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四年级。
9月16日,情绪低落的小强在奶奶的一再追问下,哭诉了自己一年多以来的遭遇,堪称骇人听闻。
原来,小强长时间遭受着校园霸凌。注意,这种霸凌与我们以往听到的殴打辱骂不同,关键词语是:男生,长期,欺辱,性侵.....
下面的内容可能会引起你强烈的不适:
从二年级下学期开始,与小强同班同寝室的赵某和晋某就以殴打辱骂小强为乐,而学校也把这种事情当做小男孩之间的打打闹闹,并没有制止和进行处罚。
学校的纵容和小强的怯懦让两名恶童的霸凌行为开始变本加厉,四年级的时候,不知道赵某从哪些渠道学习了一些动作,从而打开了欺辱的新大门。
最开始,赵某只是趴在小强身上做一些不雅观的动作。接下来开始花样翻新,开始强迫孙某舔他的生殖器,直至在小强的嘴里撒尿,甚至在上完厕所后强迫小强舔他的肛门。
再到后来,赵某把小强强压到床上,用同性恋的性交方式对小强进行性侵。
这些行为,放在一个成年人身上都相当炸裂,但是一个四年级的小学生却做的如此熟练,不敢想象他是从哪里学到的这些东西?他的家长有没有对他进行过正确的教导?
欺凌小强成了赵某的乐趣,这种乐趣怎能不跟人分享?没多久,赵某就把这个秘密分享给了他狼狈为奸的好友,同班同学晋某。
于是,欺辱的人从一个变成了两个,两个人开始联起手来轮流性侵小强,并且威胁他,你要是敢告状,见一次打一次,打死你为止。
这种令人发指的性侵,逐渐从每晚上演,发展到每天中午和每天晚上都要上演.....
长期的被霸凌生活,让小强开始厌学轻生,他不止一次对家长说不想活了。心大的家长还以为是学习压力大,劝解他看开点,直到去奶奶家,奶奶发现不对,才被奶奶问出了原因。
这一消息对家长而言不亚于天崩地裂,谁能想到本应是一片净土的校园,竟原来是地狱?
小强的父母觉得天都塌了。
小强就读的大成双语学校,是一所封闭式寄宿学校,每年学费3.6万,加上生活费、住宿费等,一个孩子的费用每年至少四五万。
因为在当地小有名气,想进这所学校并不容易,除了成绩好,还要走关系。小强父母抱着望子成龙的心态,托人托关系把孩子送进学校,万万没想到把孩子送进了让他们后悔一辈子的火坑!
按道理,巨额学费下,应该是知识教育与素质教育并行,这所学校平时是怎么进行品德教育的?
最令人困惑的是,全封闭寄宿制学校,理应有生活老师昼夜轮流值班。这种骇人听闻的霸凌行为,是怎么在老师的眼皮子底下发生一年半之久而不被发现的?
如果有老师的制止和管教,事情又怎么会发展到这不可挽回的一步?
想要给孩子讨个公道的小强父母,先去找了学校。在校方的质询下,赵某、晋某承认了小强所说属实。
然而,学校丝毫不觉得此事有多么惊世骇俗,本着息事宁人的宗旨,把双方家长约到一起调解,认为道个歉就完事了。
这种事情放在哪位家长身上,能一句道歉了事?难不成遭受了这么多之后,还让小强跟两个恶童在一个班上学吗?
更何况,赵某、晋某行径已经涉嫌了犯罪。而小强,噩梦般的经历可能会伴随他一辈子。没有后续的处理,小强一家怎么能治愈心伤?
将近崩溃的小强母亲在家长群里,在校门口哭诉孩子的遭遇。然而,学校接下来的一系列骚操作,令人气愤不已。先是班主任将在家长群控诉的小强母亲被踢出群。
接下来,学校先是动用后台力量,将本地有关此事的网帖全部删除。接着还给各平台发函,称相关网贴内容失实,并涉嫌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已报警,要求平台删贴并禁止发送。
好一个“义正词严”!恶童亲口承认,家长签字画押的事实都“失实”?好一个报警!孩子遭受如此重大伤害的时候为什么不报警?
学校不负责任、毫无担当的骚操作,是给受害孩子和家长的伤口上撒盐,给小强一家造成了严重的二次伤害。
他们不是想着还受害孩子一个公道,不是想着如何抚平孩子的心里创伤。而是第一时间是想遮掩,捂住盖,不让它闹大,不能影响学校的形象。以免影响他们招生和收入。
这两个家庭的家长对于孩子的教育更是完全失职。事发后,有家长爆料赵某某的母亲放言:在大同,只要他孩子没杀人,什么事都能摆平!
这位家长,真的以为这是爱孩子吗?她又怎么知道这么无底线的纵容,不会纵容出一个杀人犯?不会纵容出一个孙小果?
还是那句话送给恶童的家长们:
谁放弃了家庭教育,谁就葬送了孩子的前程;谁赢得了家庭教育,谁就赢得了孩子辉煌的未来。
面对是非不分的学校和无底线的家长,走投无路的小强父母只能选择报警和在网上曝光,想借助舆论的力量来给孩子讨一个公道。
网上舆论如掀翻的浪潮,终于,在今天,大同教育局针对此事做出回应:已成立工作组连夜进驻学校调查。
希望这一次,警方可以快速的给出一个调查结果,并且给予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近年来,学校霸凌事件一次次击穿我们的认知和底线。每次看到未成年人作恶逃过一劫又一劫的时候,都忍不住痛心疾首。无能为力的同时忍不住质疑: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
人性相似,未成年小恶魔,世界任何角落都有。但在惩罚这件事上,我国以教化为主,而总被我们诟病不设“死刑”的欧美各国法律中,却作风强硬,拒绝放任“熊孩子”逍遥法外。
在这方面,我们是否可以借鉴欧美国家的做法?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国家,他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极其严格。但同样,他们的法律并没有对未成年人网开一面,不会因为犯错的是孩子就放任不管。
考虑到一些“熊孩子”在成年后可能犯下的严重罪行,美国孩子经常因为小打小闹的捣蛋行为而被捕,很多孩子在小学、甚至幼儿园里,就有了第一次戴上手铐的经历,而父母们也大多不会包庇孩子的恶劣行为。
美国司法统计局发布的一份数据显示,美国每年有超过2百万名儿童被捕。罪名五花八门,破坏公物、扰民、危害公共安全、虐待动物、故意伤害……
这一切,只是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体会到,犯罪是有成本的。
而在英国,未成年罪犯无论年龄,都将面临两项刑罚:一是12年拘留期;二是终生监管。简单来讲,就是假如一个14岁的孩子杀了人,表现好的话他能在26岁出狱,然后过上一辈子被警方监控的日子。
而在我们国家,但就这两年来说,有14岁少年奸杀邻居女孩并抛尸的,有13岁学生杀害女老师的,而校园霸凌更是比比皆是......
桩桩件件,令人发指,却只是让我们咬牙切齿一阵,就隐入尘烟了。而犯罪的恶童,则继续在人群中危险而正常的生活着,令人徒生无力感.......
对于这些少年罪犯,如果法律不管,还有什么能管呢?
《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是保护孩子们的一道盔甲,不应成为恶童们的“免死金牌”。
对未成年罪犯的过度保护,是给我们的生活埋雷,也是给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改改了!
- 完 -
位卑未敢忘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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