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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3名初中生杀人埋尸,背后真相太残酷!

燕梳楼 燕梳楼 2024-03-15

作者丨燕梳楼


河北的爆炸案,掩没了河北的埋尸案。

这两天一直有读者的后台提醒我关注一下发生在邯郸的初中生杀人埋尸案。

昨天通报已经出来,3名杀人小恶魔也被抓捕归案。但详细了解作案及破案的全过程,你会发现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恶魔。

3月10日下午1时左右,13岁的初二男生王子耀和奶奶说有同学约他出去玩。下午5时左右电话就显示无法接通,一直到晚上10点也没回家。

预感不好的家人随即报警。警方通过监控发现,王子耀出门后与同村另外3名男同学会合,随后在监控中消失。当晚警察与村支书便上门询问这3个孩子。

其中一个孩子正躺在家中打游戏,警察敲了2个多小时门其父母都不开门,理由是怕吓到孩子。他们的孩子是孩子,别人家的孩子就不是孩子?

面对警察的询问,3个孩子面不改色,都表示没有见过王子耀,表现出极强的心理素质和反侦察能力。显然,他们在作案之前就串通好了。

第二天上午,王子耀爸爸补办了儿子的手机卡,登录微信后发现儿子在失踪当天下午曾向3名同学中的1个转了191元钱,遂把这一线索交给警方。

警方顺着这一突破口,再次问询3个孩子是否知情。很快2名孩子就漏洞百出,交代了杀害并埋尸同学的经过,而其中1名主犯仍然一口咬定不知道。

连警察都感叹,现在十三四岁的孩子竟然如此成熟,手段极其凶残,心理素质非常强大。其中主犯才上初一,埋尸的地方只离他家几百米。

据3人交代,他们认为王子耀老实好欺负,所以长期对其实施校园霸凌。而王子耀多次流露出不想上学的情绪,也没有能引起家人注意。

由于打游戏需要充值,他们又想到了王子耀。于是,他们合伙将王子耀骗到村里一个废弃蔬菜大棚,故技重演,逼王子耀给他们转点钱花花。

王子耀不从。于是3人将王子耀摁倒,然后1人回家拿铁锹,1人在大棚外望风。随后他们挥舞着铁锹狠狠地砸上王子耀的头和脸,招招致命。

直到他们把王子耀铲的血肉模糊面部溃烂,没有了呼吸后他们才收手。但即使打死了人他们也毫不慌张,而是拿出王子耀的手机把他微信里的191元淡定转走。

随后,他们将王子耀埋在大棚里,试图毁尸灭迹。然后3人串通好如何应对,没事人一样各回各家。完全可以说,这是一次有预谋、有分工的作案。

所以当警察和村支书上门询问时,3人都表现镇定,面不改色。其中收了钱的主犯还顺便撒了个谎,说王子耀被一个矮个子男人带走了,以此干扰警方视线。

直到警察拿着转账记录找到他们,另外2个孩子才承认事实。而这名主犯、也是王子耀同桌,仍坚称自己啥都不知道,继续躺在床上打游戏。

这里不得不再次怒斥游戏之害。有孩子的家长都知道,所谓的防沉迷、禁止未成年人登录等所谓的措施根本毫无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漏洞百出。

孩子有孩子的办法,正像本案中的初中孩子一样,他们是顶级天才吗,不是。那么游戏公司那么多的禁止措施为什么对他们完全失效?

所以我特别支持今年两会代表提出的全面禁止未年人游戏的提案。当然你可以说这不公平,因为自觉的孩子也有游戏的需要,但并不是每个孩子都自觉。

他们甚至可以为了充值100多块钱的游戏杀心骤起,以凶残的方式杀人埋尸。这难道不是游戏之祸吗?希望此案能引发相关部门的反思。

3天过去,凶手家人没有作出任何道歉,并且2家已经人去楼空,选择了逃避。而学校校长则表示这是一场意外,学校将对校园霸凌进行调查。

当警方带着3个孩子指证现场时,村民们愤怒地围住凶手,要求警方严惩小恶魔。但现实的法律却力不从心,正如《隐秘的角落》中那句让人不寒而粟的台词那样:

“就算我真的杀了人,我不满十四周岁,能怎么样?”

3个小恶魔显然知道,他们未满14岁法律也不能对他们怎么样。事实上此前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并抛尸绿化带的案子,凶手最终也才判了收容教养3年。

所以对于此案3名未年人如果年龄不超14岁,根据《刑法》规定,对未成年犯罪不适用死刑,也就是说这3个小恶魔最高量刑也不过是无期徒刑。

当然这只是理想状态。具体还要结合此前的判例。但我想说,杀人,埋尸,串供,这一系列的操作已经不能用未成年人的心智来解释了,而是天生的魔鬼。

恶魔是不分年龄的,小时候是恶魔,长大了也不会变好。所以我们的法律专家们,请你们睁大你们的双眼,看看这么多年来你们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都保护谁了?

一次次校园霸凌,一次次恶意杀人,最后守法的好孩子不仅没有得到法的保护,反而付出了血的代价。但违法的那些小恶魔呢?却被这未法保护的好好的。

因为未成年就可免以刑罚,就可以赦免死罪,而未法则成为他们肆无忌惮穷凶极恶的“挡箭牌”和“护身符”,结果好孩子死了,坏孩子却能逍遥法外。

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虽然都有监管和监护责任,但不可能走进孩子的世界时时陪伴。今天是邯郸,那么明天呢?又会是哪里?

如果这一次放过了这3个小恶魔,那么明天就会有30个300个小恶魔出现。他们不会放下屠刀,更不会立地成佛。

所以,在此强烈建议引入国外“恶意补足年龄”原则。只要是情节严重且手段恶劣的,就无须根据年龄量刑。

坏就是坏,和年龄无关。良知这东西,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存在唤醒。

好的法是为了让坏人不敢犯罪,而不是让好人承担更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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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卑未敢忘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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