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凭“喜欢”去挑选工作
文 / 法律先生
“我最近工作一点激情也没有……”
“我也是!一上班就磨皮擦痒……”
我相信每一个人,在工作的不同阶段,都会历经职业的起伏。有时高有时低,有时干劲十足,有时徘徊低谷。
让我们仔细回忆一下,在你感到工作干劲最足的那个阶段,你当时为什么工作热情高涨,你是受到什么样的因素影响来驱动你努力工作呢?那么在你徘徊低谷的时候,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你工作没有热情了?
01
不要凭“喜欢”去挑选工作
认清什么事情最重要,找到自己工作的内在动机。有了很强的动机,你就会付出精力,采取行动,而且在过程里会享受。
这就是为什么永远不要凭“喜欢”去挑选工作!
就像许多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年轻人,义无反顾一头扑进自己向往的工作,成为律师助理或者实习律师,以为终于能够实现把工作和生活融合为一的理想。
一开始还好,觉得一切都是新的,兴致勃勃;过不了三个月,热情开始消退;半年,开始遇到瓶颈。
整天埋头于各种烦琐、零碎的法律事务中,曾经的喜爱早已荡然无存,只剩下日复一日的细节打磨、机械化劳作和翻来覆去地加班。
想要离开却又难以割舍,于是陷入自我怀疑。
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喜欢”这两个字都太廉价。
只要你没有真正接触一个行业,真正去了解它的日常状况,你对它的“喜欢”就谈不上真的喜欢。
你所感兴趣的,或许只是它展露在外那1%的光鲜。但是,你要承受的,可能是那99%的庸常、无聊、烦琐、冗杂、绩效压力、钩心斗角、自我否定、加班加点……
更别说,你对它的认识未必正确,很有可能进去了,才发现它跟你所想象的完全不同。
02
工作本身,永远不可能“有趣”
我们所喜欢的事物,一旦成了任务,就会被套上太多的束缚、牵扯、羁绊,变得不自由。
一个喜欢阅读的人,让他每天阅读10万字,并且无法自己选择;一个喜欢写作的人,让他每天输出5000字,并且给他规定方向、选题;一个喜欢研究合同、法律文书的实习律师,让他每天写100份合同——久而久之,一定会变成另一种折磨。
长时间从事自己喜欢的活动,身体的耐受能力和阈值就会慢慢提高,你从这项活动里面获得的乐趣也就逐步降低,直到完全感受不到快乐为止。
03
做擅长的事情
对大多数人来说,应该如何挑选一份工作?
答案也非常简单:做你擅长的事情!
很多人会认为,“喜欢”跟“擅长”呈正相关,其实不是。“喜欢”跟“擅长”,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关系。我见过特别喜欢文案但是对文字实在毫无敏感度的;见过特别喜欢篮球但是身体素质实在不行的;见过特别喜欢数学但是理解起来就是比别人慢半拍的;见过喜欢摄影但是毫无艺术细胞的。
尽管很残酷,但他们的确就是不适合。
工作永远都不会有趣。但是,为什么很多人仍然能对工作保持热情?并不是因为他们喜欢自己的工作,而是因为,他们在工作中,不断地实现自己的阶段目标,不断地积累着成就感。
而积累成就感的关键,是你的竞争力。只有在你最擅长的领域,你才会具有稀缺性,你的价值才会更高,才会更容易不断突破自己、做出成绩、积累成就感。
选择工作时,把喜欢作为标准,你得到的是片刻的欢愉。而把目标和成就感作为标准,你得到的,是整个人生。
凭喜欢选工作?
凭擅长挑工作?
你的想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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