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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一大波新规9月起施行!涉及医保、出行、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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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新青年

您身边触手可及的朋友圈

 


9月将至,

一大波新规即将施行,

将影响你我的工作和生活,

快来了解一下!


达州篇




9月1日起 《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6月23日
由达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报请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的《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条例》分6个章节,共38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倡导与规范、示范与引领、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附则。


四川篇




四川省首部工伤保险条例9月1日起施行


首次将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写入地方性法规;

      首次将工伤职工急诊、抢救的医疗费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是为了更好适应职业人群对职业伤害保障的需要,特别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工伤保险制度亟待拓展覆盖范围、理清政策边界、提升统筹层次、下延服务职能,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和保障。”


链接:两个全国首次!《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9月1日实施


9月1日起四川将实施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新业态从业人员将纳入保障范围


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经省政府同意,四川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政策、统一待遇计发标准和调整办法、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五统一”)的基础上,从调剂式省级统筹起步,待条件成熟后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过渡,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介绍,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核心内容主要涉及制度模式、参保范围、缴费费率、认定权限、待遇计发以及基金管理。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其中:4个直辖市和6个省(自治区)实行统收统支省级统筹,13个省(自治区)实行调剂式省级统筹。考虑我省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差异大、基金运行状况不一致的客观现状,为确保改革稳妥推进,四川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从调剂式省级统筹起步,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过渡。

全国篇




9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发布2020年第17号部令,

公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客运班车不得在规定的配客站点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途经路线。在遵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可以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城市市区、县城城区沿途下客。此外,国家鼓励开展班车客运定制服务,明确定制客运车辆可以不进站,可以自行决定日发班次,按照旅客需求灵活确定发车时间、上下旅客地点。


9月1日起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施行

国家医保局公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以下8类药品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①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②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③保健药品④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⑤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⑥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⑦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⑧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9月1日起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


商务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细则》对“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和“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了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可以进行回收利用。


9月1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固废法》共设9章126条,新增条文41条,被称为“史上最严固废法”——

■新增医疗废物处理、污泥、垃圾分类、建筑垃圾、一次性塑料制品等监管内容。

■还增加了处罚种类,提高了罚款额度,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


9月1日起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

国务院制定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29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 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


9月1日起

《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施行

科学技术部印发《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在科学技术活动的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监督检查和评估评价等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组织“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抄袭、剽窃、侵占、篡改他人科学技术成果,编造科学技术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均属于违规行为。违规行为涉及科学技术活动的核心关键任务、约束性目标或指标,造成特别严重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相关资格。


9月1日起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施行

工信部印发新修订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此外,新版《规定》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9月1日起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施行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确,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纳税人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


9月1日《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施行



农业农村部、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回收网点、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业或其他组织等应建立健全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废旧农用薄膜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你最期待哪一个?

一起张开双手拥抱9月吧!



编辑:鱼豆腐

校审:木莉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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